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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1958年行政区划



2省辖市 3专区 1自治州
37县 6县级市 2自治县 12市辖区

⊙吉林市为“全国较大的市”(国务院1958年1月1日批准)
⊙撤销长白县,设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国务院1958年5月29日批准) 【1998年9月5日成立】
以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白城、延吉市为基点,划分为6个行政区,并合并部分县:(国务院1958年10月23日批准) 【国内政杨字148号】
⑴撤销公主岭专区,将其所属的榆树、九台、农安、德惠、双阳5县划归长春市管辖;将扶余县划归白城专区管辖。
⑵设立四平专区,将辽源、四平、公主岭3市和的怀德、梨树、伊通、东辽、东丰、双辽6县划归四平专区。
⑶设立白城市,以白城县的白城镇的行政区域为白城市的行政区域。
⑷将大赉县与广安县合并为大安县,驻大赉镇;将开通县与瞻榆县合并为通榆县,驻开通镇;将洮南县与白城县合并为洮安县,驻洮南镇。
⑸将原省直辖的永吉、舒兰、磐石、桦甸、蛟河5县划归吉林市管辖;将敦化县划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
⊙吉林省榆树县的光明乡曹大房子屯划归黑龙江省五常县(国务院1958年3月21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