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辖市 1专区
22县 1旗 22市辖区 1特区
⊙1948年10月吉林省全境解放。
⊙吉林省政府更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东北行政委员会1949年5月1日决定,7月1日实施)
⊙安图县驻地由松江镇迁至明月沟(吉林省人民政府1949年7月13日批准)
⊙将长春特别市,嫩江省的扶余、乾安2县和郭尔罗斯前旗,辽北省的怀德、农安、长岭3县,共1市、1旗、5县划归吉林省管辖(东北行政委员会1949年4月21日批准 东建民字第15号字)
⊙撤销长农县(1949年4月)
⊙公主岭镇划为丙等市(即县辖区级)(1949年3月3日)
⊙全省共有310个县辖区(包括公主岭、龙井、延吉、图们4个县辖市)
附:长春市
1949年
长春特别市改称长春市(1949年2月6日决定,3月10日实施)
长春市划为吉林省辖市(1949年5月9日)
1953年
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政务院1953年7月8日批准)
撤销长春市第十六区、第十七区、第十八区。第十六区、第十七区并入德惠县;第十八区并入农安县(东北行政委员会1953年12月30日批准)
1954年
长春市改为地级市,划归吉林省(中央人民政府1954年6月19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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