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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湾   省
更新时间:200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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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概况】 面积3.6万平方千米,其中台湾岛面积3.58万平方千米。人口2200多万。
  台湾位于祖国大陆架的东南缘。地处东经119°11′03″(澎湖县望安乡花屿西端)至124°34′30″(宜兰县赤尾屿东端),北纬21°45′25″(屏东县恒春镇七星岩南端)至25°56′30″(宜兰县黄尾屿北端)之间。北临东海,东北接琉球群岛;东滨太平洋;南界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相邻;西隔台湾海峡与大陆福建省相望,最近处仅130千米。台湾是中国一个由岛屿组成的海上省份。全省由台湾本岛和周围属岛以及澎湖列岛两大岛群,共80余个岛屿所组成。陆地总面积35989.7573平方千米。其中,台湾本岛南北长394千米,东西最宽处144千米,绕岛一周的海岸线长1139千米,面积35788.0908平方千米,约占全省面积的97%以上,是中国第一大岛。

行政区划】 台湾本岛和澎湖共设7市、16县,其中台北市和高雄市为“院辖市”,直属“行政院”,其余属台湾省;市下设区,县下设市(县辖市)、镇、乡,合称区市镇乡。
台 北 市 中正区      大同区      中山区      松山区      大安区      万华区
 信义区      士林区      北投区      内湖区      南港区      文山区
高 雄 市 新兴区      前金区      芩雅区      盐埕区      鼓山区      旗津区
 前镇区      三民区      左营区      楠梓区      小港区
基 隆 市 仁爱区      信义区      中正区      中山区      安乐区      暖暖区
 七堵区
台 中 市 中 区      东 区      南 区      西 区      北 区      北屯区
 西屯区      南屯区
台 南 市 中西区      东 区      南 区      北 区      安平区      安南区
新 竹 市 东 区      北 区      香山区
嘉 义 市 东 区      西 区
 台北县(板桥市)  宜兰县(宜兰市)  新竹县(竹北市)  桃园县(桃园市)  苗栗县(苗栗市)  台中县(丰原市)
 彰化县(彰化市)  南投县(南投市)  嘉义县(太保市)  云林县(斗六市)  台南县(新营市)  高雄县(凤山市)
 屏东县(屏东市)  台东县(台东市)  花莲县(花莲市)  澎湖县(马公市)
 2003年1月1日,台南市中区与西区合并为中西区。

历史沿革
  公元230年,吴国大将渡海到达“夷洲”(台湾)。隋唐称台湾为“流求”。1335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民政,隶属于福建省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从此,中国开始在台湾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明朝末期,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推动了台湾的经济和文化发展。
  荷兰先后于1602年和1622年两次侵占澎湖。1642年,荷兰人占领了西班牙人在台湾北部的据点,台湾沦为荷兰殖民地。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第二年,设置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从1760年以后,出现了大陆居民再度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到1811年,除山地族原住民以外,人口已超过了200万。1885年,建台湾为行省。
  1894年,日本发动了中日战争(甲午战争),次年3月攻占澎湖。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开始了长达50年的日本统治时期。1945年,二战结束,根据《开罗宣言》和《玻茨坎公告》,台湾和澎湖列岛重新回归祖国怀抱。
明清时期台湾省行政区划
  1624年,荷兰占台。1625年,荷兰购买赤嵌一区。建筑热兰遮城(即赤嵌城,台湾城)。1626年,西班登陆鸡笼,修建圣萨尔瓦多城。1629年,西班牙在淡水建筑圣多明哥城(淡水城,当地居民称红毛城)。1634年,荷兰热兰遮城完工。1642年,荷兰逐出西班牙人,占领台湾北部。1644年,改圣多明哥城为安东尼堡(仍称红毛城)。1652年,建普罗民遮城。1661年,荷兰普罗文查城投降。
  1661年(永历十五年,顺治十八年),延平郡王郑成功收复台湾。五月改未收复的赤嵌城为东都明京,并设承天府(即今台南市),改台湾城为安平镇,另设天兴县(今嘉义市)、万年县(今高雄市左营)共一府两县;天兴县治佳里兴,今台南县佳里镇。并设有澎湖安抚司。1662年2月,攻占热兰遮城,荷兰总督揆一投降。1664年,郑经改东都(即明京)为东宁省。改天兴县、万年县为天兴州、万年州。增设南路安抚司和北路安抚司,处理原住民事务。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1684年,清政府决定保留台湾,设置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以原承天府设台湾府和附郭台湾县,以天兴州设诸罗县,以万年州设凤山县;诸罗县暂治台湾府城;凤山县治兴隆庄(今左营)。1704年,诛罗县移治诸罗山(今嘉义)。1723年(雍正元年),析诸罗县置彰化县、淡水厅(今新竹市);彰化县治半线(今彰化);淡水厅暂治沙辘社(今台中县沙鹿镇)。1727年,析台湾县设澎湖厅,治妈宫(今马公)。1756年,淡水厅移治竹堑(今新竹)。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增设南路理番同知和北路理番同知,处理汉、原住民交涉事务。1787年,诛罗县改名嘉义县。1788年,凤山县移治埤头庄(今凤山)。1806年,凤山县移治兴隆庄(今左营)。1812年设噶玛兰厅,治五围(今宜兰)。1826年,凤山县移治埤头庄(今凤山)。1875年,增设台北府,附郭淡水县(原淡水厅析出);另辖基隆厅(原淡水厅析出),治基隆;新竹县(原淡水厅),治新竹;宜兰县(原噶玛兰厅)。原台湾府辖台湾县;嘉义县;彰化县;埔里社厅,治埔里社(今南投县埔里镇);凤山县;恒春县(原凤山县析出),治琅峤(今恒春);澎湖厅;卑南厅,治卑南(今台东)。
  1887年,台湾建省;原台湾府改名台南府,新设台湾府于桥仔图(今台中市);原卑南厅升格为台东直隶州。台北府附郭淡水县;另辖基隆厅;新竹县;宜兰县。台湾府附郭台湾县;另辖苗栗县(原新竹县析出),治苗栗;彰化县;埔里社厅;云林县(原嘉义县析出),治林杞埔(今南投县竹山镇)。台南府附郭安平县(原台湾县);另辖嘉义县;凤山县;恒春县;澎湖厅。台东直隶州计划治水尾(今花莲县瑞穗乡),暂治卑南(今台东)。1894年,析淡水县设南雅厅,属台北府,治大科崁(今桃园县大溪镇)。云林县移治斗六门(今斗六)。1895年,甲午战争后,清朝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殖民地。
日占时期台湾省行政区划
  1894年,日本发动了中日战争(甲午战争),次年3月攻占澎湖。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开始了长达50年的日本统治时期。
  1895年3月,日占澎湖。5月入台湾本岛,在台北城设“台湾总督府”。6月废除原有行政建制:改台北府为台北县;台湾府为台湾县;台南府大部及台东州为台南县;台南府澎湖厅为澎湖岛厅。但被军民抵制,除台北局部地区外,其余徒具虚名。
  1895年8月,日本重新勉强设治:原台北府淡水、宜兰、新竹三县、基隆、南雅二厅合并为台北县,原台湾府台湾、苗栗、彰化、云林县和埔里社厅以及台南府嘉义县合并为台湾民政支部,将原台南府安平、凤山、恒春县及台东直隶州(含卑南县、花莲港厅)合并设立台南民政支部,改原台南府澎湖厅为澎湖岛厅。11月,将原台南府嘉义县划归台南民政支部。1896年4月,改台湾民政支部为台中县。改台南民政支部为台南县。
  1897年5月,析原宜兰县地设立宜兰厅;析原台东州设立台东厅;改澎湖岛厅为澎湖厅;以原台东州地设台东厅,驻卑南(原台东州驻地);合清末新竹县与苗栗县设立新竹县;析原嘉义县和原云林县大部设立嘉义县;析原凤山县和恒春县设立凤山县。1898年5月:析新设的新竹县分别划归台北县、台中县。裁嘉义县、凤山县,所辖区域划回台南县、台中县。1901年5月:析台南县设立恒春厅。
  1901年11月,实行厅制:废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保留宜兰厅、恒春厅、澎湖厅;以原淡水县地设立台北厅和深坑厅;以原基隆厅地设立基隆厅;以原新竹县地(分隶台北、台中二县)设立新竹厅;以原南雅厅地设立桃仔园厅(桃仔园厅地属清末淡水县与新竹县),寻改名桃园厅,设治桃园街;以原台湾县地设立台中厅;以原苗栗县地设立苗栗厅;以原彰化县地设立彰化厅;以原云林县地设立斗六厅;以原埔里社厅地设立南投厅,治南投;以原嘉义县地设立嘉义厅和盐水港厅(今台南县盐水);以原安平县地设立台南厅;以原凤山县地设立凤山厅、蕃薯寮厅(今高雄县旗山)和阿猴厅(今屏东县)。
  1909年10月,裁深坑、基隆二厅入台北厅,裁苗栗厅入新竹、台中二厅,裁彰化厅入台中厅,裁斗六厅入嘉义厅,裁盐水港厅入嘉义厅和台南厅,裁凤山厅入台南厅,裁蕃薯寮厅、恒春厅入阿猴厅,析台东厅设立花莲港厅,驻花莲港。
  1920年9月:实行州厅制(厅和州平级)。在实行州厅制之后,各州及个别厅之下设市,其余区域为州厅辖下的郡或支厅。并台北、宜兰二厅为台北州;并新竹、桃园二厅为新竹州。原苗栗厅划归新竹厅的部分属新竹州;合并台中、南投二厅设台中州。原苗栗厅划归台中厅的部分属台中州;以台南厅西部(原安平县)和嘉义厅(含原云林县)合并设立台南州;以台南厅东部(原凤山县)、阿猴厅以及澎湖厅合并设立高雄州,治打狗港。1926年7月:析高雄州原澎湖厅地仍设立澎湖厅。
  1920年9月:划台北城郊设立台北市,为台北州治;划台中城郊设立台中市,为台中州治;划台南城郊设立台南市,为台南州治。1924年12月:于打狗港附近设立高雄市,仍为高雄州治;划基隆城区设立基隆市。1930年,划嘉义城区设立嘉义市,隶台南州;划新竹城区设立新竹市,为新竹州治。1933年,划彰化城区设立彰化市,隶台中州;以阿猴街设立屏东市,隶高雄州。1940年,划宜兰城区设立宜兰市;划花莲港厅城区设立花莲港市,为花莲港厅治所。
  1945年,二战结束,根据《开罗宣言》和《玻茨坎公告》,台湾和澎湖列岛重新回归祖国怀抱。
1945年以后台湾省行政区划沿革
  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考虑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将日本统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为八县,并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1市改为9省辖市、2县辖市。九市:台北市、高雄市、屏东市、嘉义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市、新竹市。八县:台北县、高雄县、澎湖县、台中县、台南县、新竹县、台东县、花莲县。
  1949年,国民党“中央政府”迁至台湾,于1950年9月将原“行政”区划又作调整:析台中县设彰化县、南投县;析台南县设嘉义县、云林县;析高雄县设立屏东县;析新竹县设立苗栗县,析新竹县设立桃园县,析台北县设立宜兰县;裁新竹市入新竹县;裁嘉义市入嘉义县;裁屏东市入屏东县;彰化市裁入彰化县。当时台湾划为5个省辖市、16个县、1个管理局,6个县辖市、234个乡、78个镇。
  1969、1979年先后升台北、高雄为院辖市。台湾“行政”区域有2个“院辖市”,3个省辖市、16个县,15个县辖市。
  1982年析新竹、嘉义两县设立新竹、嘉义两省辖市。
  台湾现行地方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省、县(市)称为省、县(市)政府;乡镇县辖市,称为乡镇县辖市公所。目前,除台湾省外,设“院辖市”(或叫“直辖市”)2个:台北市、高雄市。省下设16个县:桃园、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屏东、花莲、台东、台北、新竹、台南、高雄、澎湖、宜兰、苗栗;5个省辖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基隆市、嘉义市。

地图】 台湾行政区划底图 1973年台湾行政区划图


附:梨山建设管理局(进入本站品牌讨论)

附:金门、“连江”
  金门、马祖各设一县,属福建省,马祖因原来即是大陆的连江县的一部分,因此仍叫连江县。(注:马祖原属连江、长乐、罗源三县,1956年整并于连江县;乌坵原属莆田县,1956年并入金门县。)
  金门县:面积153.1平方千米,人口5.6万。县治金沙镇。辖3镇3乡(金沙镇、金湖镇、金城镇、金宁乡、烈屿乡、乌坵乡)。  地图
  连江县:面积28.8平方千米,人口1.8万。县治南竿镇,辖1镇3乡(南竿镇、北竿乡、莒光乡、东引乡),23村/里,136邻。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