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开远县,设立开远市(国务院1981年1月18日批准) 2.设立昭通市,以昭通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81年1月18日批准) 3.设立思茅县,以原思茅县并入普洱县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思茅镇(国务院1981年5月9日批准) 4.撤销水富区,设立水富县,以水富区和盐津县、绥江县各一部分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云富镇[一说是安富公社] (国务院1981年8月14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