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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1957年行政区划



撤销文山专区,设立文山僮族苗族自治州(国务院1957年5月24日批准,1958年4月1日成立)
撤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区、蒙自专区,合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驻地蒙自县(国务院1957年9月
    6日批准,11月18日成立)
撤销楚雄专区,设立楚雄彝族自治州(国务院1957年10月18日批准,1958年4月15日成立)
撤销思茅专区,所辖的思茅县、普洱县、镇沅县、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澜沧
    拉祜族自治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区划归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务院1957年10月19日批准)
撤销路南县,设立路南彝族自治县。以原路南县(不包括第五区)为其行政区域;路南县第五区并入宜良县(国
    务院1957年3月26日批准)
撤销寻甸县,设立寻甸回族自治县,以原寻甸县和嵩明县、马龙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3
    月26日批准)
撤销弥勒彝族自治县,设立弥勒县(国务院1957年9月6日批准)
撤销版纳勐旺、版纳勐棒、版纳勐混、版纳勐养、版纳勐笼、版纳勐往、版纳曼敦、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易
    武瑶族自治区、布朗山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版纳景洪、版纳勐海、版纳易武、版纳勐遮、版纳勐腊(国
    务院1957年12月6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