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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更新时间:200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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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1949年11月22日桂林市解放,定格为地级市 ◎设立柳州市(县级),以柳江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49年底) ◎梧州市由省辖市改为县级市,由梧州专区管辖 ◎成立武鸣人民专员公署,下辖平治、果德、那马、隆山、都安、武鸣6县(中共右江地委1949年10月下旬决定) ◎成立左江人民行政专员公署下辖龙津、凭祥、上金、镇边、雷平、天保、龙茗、敬德、万承、隆安、向都、同正、镇结等县(中共左江地委 根据中共滇桂黔边区委员会指示,1949年11月20日成立)
1950年
10专区 4省辖市 99县 3市辖区 463区 1718乡 ◎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 ◎设立南宁市,直隶广西省人民政府,同时划辖原系邕宁县的亭子街、平南一二村(白沙、水塘)、新兴村(竹排冲、沙牛岭)、三兴村(滕 屋、蔡屋、那坝)、津头村、麻村(大麻、小麻)、壤边村、长堽村、凌铁村、茅桥村、东南村(葛麻岭)、永和村(中尧)、中兴村(下 尧)、新屋、淡村和平西村(江西岸)等。(1950年2月) ◎设立梧州市(1950年1月) ◎百色专区敬德县、天保县划归龙州专区 ◎庆远专区的东兰县划归百色专区 ◎柳州专区的柳州市升格为地级市,直隶广西省人民政府,下辖第一至三区 ◎梧州专区的梧州市升格为地级市,直隶广西省人民政府 ◎庆远专区更名为宜山专区 ◎上思县析出迁隆乡划归思乐县管辖(1950年6月) ◎邕宁县驻地由南宁市市区迁至邕宁县浦庙镇 ◎柳城县驻地由柳城镇迁至大埔镇 ◎宾阳县驻地由新宾镇迁至芦圩镇 ◎全县的全店、大隆、国豪3村划归灌阳县管辖 ◎广西省南丹县公昂乡划归贵州省荔波县(中央人民政府1950年批准)
1951年
10专区 5省辖市 80县 1自治区(县级) 15市辖区 800区 12560乡 ◎撤销武鸣专区,所属的武鸣、都安、隆山、上林、迁江5县划归南宁专区;隆安、镇结2县划归龙州专区;平治、果德、那马3县划归百色专 区;忻城县划归宜山专区(政务院1951年1月25日批准) ◎广东省的钦廉专区及所属的钦县、灵山、防城、合浦4县和北海市委托广西省代管;广西省平乐专区的怀集县委托广东省代管(政务院1951年 5月14日批准) ◎邕宁县析出大塘区(原称三官区,包括锦亮、太安、那团、团洞、那农、那黎、大塘、团城、南荣、陵桂、南晓、晓元、台马、大满、福 里、平朗、雅王、那湾等18个乡)划归钦县管辖。(1951年6月) ◎梧州、郁林2专区合并设立容县专区。容县专区驻容县。辖原郁林专区的郁林、博白、兴业、陆川、北流5县,原梧州专区的苍梧、岑溪、桂 平、平南、藤县、容县6县。原郁林专区的贵县划归南宁专区(政务院1951年7月9日批准 政行齐字173号函) ◎灵川县析出滩源区划归临桂县管辖,临桂县析出苏桥区划归永福县管辖(1951年7月) ◎南宁、钦廉2专区分别改名为宾阳专区和钦州专区。其中,宾阳专区驻宾阳县。辖原南宁专区的邕宁、横县、武鸣、永淳、贵县、上林、宾 阳、迁江、隆山9县,原南宁专区的都安县划归宜山专区。钦州专区驻钦州县,辖县依旧。(1951年8月10日广西省人民政府第46次行政会议 通过,并经报请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在案,后经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复同意) ◎撤销龙胜县,设立龙胜县各族联合自治区(县级),区政府于8月20日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1951年8月19日报告备案) ◎灵川县析出那楼、光华、那路、新江、那礼、百济、均安、灵华等8乡划归邕宁县管辖(1951年9月21日) ◎龙州专区改名为崇左专区。崇左专区驻崇左县。辖原龙州专区的镇都、上思、扶绥、大新、丽江、崇左、镇南、思乐9县。原龙州专区的靖 西县、镇边县、敬德县、天保县划归百色专区管辖(1951年10月19日广西省人民政府第48次行政会议通过,并经报请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在 案,后经国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复同意) ◎设立桂林市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 ◎撤销柳州市第一、二、三区,设立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区 ◎平乐专区驻地由贺县迁至平乐县 ◎凌乐县的利周乡划归田林县管辖 ◎湖南省零陵县的何家洞乡的23户瑶族划归广西省全县(1951年10月19日广西省人民政府第48次行政会议通过,国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复同 意) 北海市降格为县级市,划归钦州专区管辖(1951年5月14日) 柳江县驻地由柳州市市区迁至柳江县拉堡镇
1952年
1自治区(行政公署级) 7专区 5省辖市 69县 7自治区(县级) 21市辖区 800区 10673乡 ◎⑴撤销万冈县,将原万冈县的月甲篆、所略、福邦等乡划归凤山县管辖,西山、盘罗、定马、凤凰等4乡划归东兰县管辖,罗贤、仁德、巴 品、羌桂、灵歧、洪都、燕东等7乡划归田东县管辖,鹅桥、凤桥、百羌3乡划归田阳县管辖。⑵撤销西林县,将原西林县的丹城、那古、当 村、者车等地以东地区包括八渡、安定、者苗、高阁等4乡划归田西县管辖,并将田西县改名为田林县,县驻地改设乐里;原西林县的岩界、 那劳、龙潭、西平、八达、古障、蚪马等7乡划归西隆县管辖,并将西隆县改名为隆林县,县驻地依旧。⑶撤销修仁县,将原修仁县的五福、 湘江、永宁、崇义、南和、东振、西元、七建、一考等9乡并入荔浦县,原修仁县的的四达、十锦、洞底等3乡及旅回乡一个村划归鹿寨县。 ⑷撤销义宁县,将原义宁县的妙平乡划归龙胜各族自治区,其余部分并入灵川县。⑸设立浦北县,由合浦县析出,驻小江。⑹撤销凭祥、明 江、宁明3县,合并设立睦南县,驻宁明。撤销雷平、万承、养利3县,合并设立大新县,驻养利。⑺撤销龙茗、镇向、龙茗3县,合并设立 镇都县,驻天等。⑻撤销崇善县、左县,合并设立崇左县,驻崇善。⑼撤销龙津县、上金县,合并设立丽江县,驻龙津。⑽撤销扶南、同 正、绥渌3县,合并设立扶绥县,驻扶南。⑾撤销那马县、隆山县,合并设立马山县,驻隆山。⑿撤销敬德县、天保县,合并设立德保县, 驻天保。⒀撤销凌云县、乐业县,合并设立凌乐县,驻凌云。⒁撤销平治县、果德县,合并设立平果县,驻果德。⒂撤销思恩县、宜北县, 合并设立环江县,驻洛阳。⒃撤销信都县,并入贺县,驻八步。⒄撤销雒容、榴江、中渡3县,合并设立鹿寨县,驻鹿寨。⒅将武鸣县的新 城乡,隆安县的新安街等4村和原镇结县的大隆、南坡2乡划归平果县管辖(1951年5月至8月广西省政府报请政务院,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 批复同意) ◎自本月起,广东省的钦州专区(包括合浦县、灵山县、防城县、钦县)及北海市正式划归广西省;广西省的怀集县划归正式广东省粤中行政 区(1952年1月8日【(52)省民办字第二号】文件报请,经政务院1952年3月8日批准) ◎桂平县析出个赊、土寨、白屋、木园、六屋、潭岭、梨塘等7自然村划归贵县管辖。(1952年6月)(政务院1952年3月8日批准) ◎宾阳专区的贵县划归容县专区;容县专区的博白县划归钦州专区;崇左专区的上思县划归钦州专区管辖(1952年7月广西省政府【民办字第 37号】报请中南军政委员会核转,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苍梧县沙头区所属的茶坪、石川、大坪、参田、深塘、新建、塘湾、思艾、横江、沙歧、新村、沙头、龙科、大寨、上洞、双尚等18乡划归 贺县管辖。(1952年8月) ◎藤县析出三堡区(包括蚊塘、蒙圩、大冻、南峒、安山、合水、平坡、三堡、屏山、荔河、六田、车河、河林、美术、新安、双门、付孙、 三台、坡塘、都目等20乡)划归岑溪管辖(1952年8月) ◎宜山县东南的袄洞、马泗2乡,上林县的蓝甲、古蓬、安浪、马蹄、思吉5乡,划归忻城县管辖(1952年8月) ◎融安县东北的安江、浪保2乡划归三江县管辖(1952年8月) ◎贺县驻地由贺街镇迁至八步镇(广西省人民政府1952年8月26日批准) ◎设立隆林各族自治区(县级),其行政区域为原隆林县的行政区域(政务院1952年8月11日批准) ◎设立桂西僮族自治州,辖宜山专区的罗城、环江、河池、南丹、天峨、忻城、都安、宜山、三江、大苗山,邕宁专区的马山、武鸣、隆安、 扶绥、镇都、大新、龙津、崇左、宁明、上林、邕宁,百色专区的隆林、田林、凌乐、凤山、东兰、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镇 边、百色和钦州专区所属的上思等34县或县级自治区。并与次日宣告成立。(政务院1952年12月9日批准) ◎南宁市设立第一、二、三、四、五区和郊区 ◎湖南省道县第四区的白岭、分水、文字界、坝头、石视坪、官充岭等地区划归广西省全县 ◎湖南省零陵县的湾夫乡、豹子岭和三家共233户瑶族划归广西省全县 苍梧县驻地由梧州市市区迁至苍梧县龙圩镇
1953年
1自治区(行政公署级) 6专区 5省辖市 69县 5自治区(县级) 22市辖区 790区 9988乡 ◎⑴设立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县级),驻金秀乡。辖原荔浦县的团结、六定、三角、六秘、江燕、甲江、六段、长二、六粒、金田、和平等11 乡,原蒙山县的岭祖区全部(包括车田、岭祖、蒲水、林秀、高源、立龙、六干、古朴等8乡),原宣武县的新村乡,原象县的罗东区全部 (包括青山、六巷、白头、大登等4乡)和长峒区全部(包括长峒、平道、滴水、镇中、桂田等5乡),原桂平县的双化、玲马、新村、瓦 厂、木山等5乡,原平南县的大同、平竹、罗州、罗茶、龙平、罗香等地。⑵设立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县级),驻融水镇。辖原融县的香粉区 和融水区之融水镇及下廊、中洞2村,原罗城县北部的三防、桿洞等地(即从地洞、洞马、毛洞等地起以北所有原属罗城县的地区),以及 贵州省从江县部分少数民族(主要苗族)聚居地区。融县因此从融水镇迁驻长安镇(1952年4月10日广西省人民政府第53次行政会议通过, 并经政务院1953年4月23日批准) ◎⑴撤销百寿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永福县。⑵撤销资源县,其行政区域并入全县、兴安县。即所属的五排区划归兴安县,其余地区划归全县。 ⑶撤销富川、钟山2县,合并设立富钟县,驻钟山。⑷撤销兴业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郁林县、贵县。即所属的湛江区的安善、民强、升平、 重平、福兴、小逢、河岭等地划归贵县,石南、木根、隍城、山心等4区划归郁林县。⑸撤销天河县,其行政区域并入罗城县。⑹撤销象县、 武宣县,合并设立石龙县,驻石龙。⑺撤销永淳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横县、宾阳县、邕宁县。即所属的东南部的峦城、灵竹、龙化、平阳、 平朗等5区划归横县,东北部的绿卢、甘棠等2区划归宾阳县,南部的中和区划归邕宁县。⑻撤销睦南县,思乐县,合并设立宁明县,驻宁 明。⑼撤销迁江县,其行政区域并入来宾县。来宾县同时划辖贵县的第四区(俗称大村区);并析出双松、鳌塘、高地等3乡划归石龙县。 ⑽融县因与本省容县同音,改称融水县。⑾丽江县因与云南省丽江县同名,改称龙津县。⑿撤销宾阳专区、崇左专区,合并设立邕宁专区。 ⒀撤销柳州专区,所属的鹿寨县划归桂林专区;其余各县划归宜山专区管辖。(1952年1月8日【民办字第2号】文件报请,经政务院1953年 4月23日批准) ◎撤销三江县,设立三江侗族自治区(县级)(政务院1953年4月23日批准,1952年11月28日广西省批准) ◎河池县驻地由河池街迁至金城江镇(广西省人民政府1953年1月8日批准) ◎桂西僮族自治州辖邕宁、宜山、百色3专区41县(或自治区);所属钦州专区的上思县划归邕宁专区管辖(广西省人民政府第65次行政会议 通过,经政务院核准备案【政政孙字第78号批复】,1953年3月6日广西省人民政府通知【民字第17号】) ◎北海市设立1个市区,3个市郊区(广西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3日批准【民字第32号】) ◎宜山专区的都安县划归桂西僮族自治州直辖(政务院1953年4月23日批准) ◎镇边县更名为睦边县(政务院1953年4月23日批准) ◎隆林各族自治区更名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央人民政府1953年10月批准) ◎⑴平乐县第九区北尖端划归荔浦县。⑵荔浦县的龙福、江口2乡划归平乐县;第七区金波、视冲、蒙冲等地区划归蒙山县。⑶蒙山县的杜莫 区划归荔浦县。⑷富钟县的水岩坝划归贺县。⑸临桂县的旧享、四源、庆乡、水中以南的荒山地带划归恭城县。⑹恭城县的观音以北地区划 归灌阳县。⑺鹿寨县四十八?最西之一村(下胆屯)划归融安县,福耳、莫道、古禄3乡划归柳城县,运江划归石龙县。⑻柳州市郊区东北角 雷村乡划归鹿寨县。⑼宜山县的东江、白土划归河池县,合龙乡冷水屯划归忻城县,界柏乡划归柳江县。⑽环江县的长牌等3个乡划归河池 县。⑾柳江县的龙岩、六庙等7个村划归石龙县。⑿石龙县的中夹江和花蕾乡21个屯划归桂平县。⒀融安县的头道水屯、黄泥村及泗安、保 安、拉谢、古拉、东岭等6乡划归三江侗族自治区,永乐、和睦和新圩等划归大苗山苗族自治区。⒁南丹县的枫木店划归河池县,巴莪、上 稿、月里、化良、唐纳5乡和云榜划归天峨县。⒂三江侗族自治区的高步乡、横岭乡划归湖南省道县,梅林、匡里划归贵州省。天峨县的嘉 禄等屯划归凌乐县。⒃凤山县的文里村以北划归天峨县;甲略划归田阳县;风界村耗累垌以西划归凌乐县。⒄来宾县的白诺乡15个屯划归柳 江县。⒅藤县的大黎、永安、东垌划归平南县;另一无名飞地划归苍梧县。⒆苍梧县四区扶典乡等地区划归梧州市。⒇贵县的樟木划归来宾 县;双桥划归横县。⑴忻城县的龙南乡范定村划归来宾县。⑵博白县的西望第四区划归浦北县;虎塘、新村、水东、茅坡划归合浦县;车 田、旺垌划归陆川县。⑶横县的大岭、刘公、新云表、六汞等划归贵县;绿嘉之邓塘、沙塘、岑平3乡划归灵山县;第九区13个乡划归邕宁 县。⑷灵山县的石塘乡和木山乡北面划归横县;升平一带划归合浦县。⑸都安县的棉山对河一小组划归东兰县。⑹马山县的隆桂乡划归忻城 县;白马乡对河柳桥村划归都安县。⑺宁明县的那堪等11乡划归上思县。⑻扶绥县的那隆等20乡划归大新县;柳桥行健一带划归崇左县。⑼ 崇左县的陇河、驮丁2乡划归扶绥县。⑽大新县的怀旧、怀礼2乡划归龙津县。⑾隆安县的潭植、村古、直屯划归武鸣县;新安、新秾划归平 果县。⑿贵州省从江县的太平、安里2乡划归广西省大苗山苗族自治区。镇都县的甘茶乡划归田东县;松山、耸洞、全茗划归大新县;都结 镇划归隆安县。⒀田阳县的老坡划归德保县;百杜划归凤山县。⒁德保县的新圩划归田阳县。⒂凌乐县的伶站以南一带划归百色县;第五区 歌顶村及温村以南一带划归凤山县。⒃平果县的第九区平孟村划归田东县。⒄桂平县的安宁、莫山、三鼎、珍义划归贵县(广西省人民政府 第65次行政会议通过,1953年3月7日颁布) ◎永福县的大勤、雅瑶、福田划归融安县(1953年3月24日) ◎融安县正式析出永乐、和睦、沙巩划归大苗山苗族自治区(1953年3月31日) ◎隆安县正式析出古直屯划归武鸣县;扶绥县第十区的博群、那立、那模、优廖4乡划归崇左县(1953年4月2日) ◎镇都县析出都结镇正式划归隆安县。(1953年4月5日) ◎扶绥县第九区的维新、维旧、雅安等3乡划归大新县管辖;第五区的柳桥等6乡划归崇左县(1953年4月6日) ◎鹿寨县福耳、莫道、古禄(即尖石大乡)正式划归柳城县管辖(1953年4月11日) ◎凤山县析出风界村龙凤屯的12户划归凌乐县(1953年4月15日) ◎石龙县析出中夹江、花蕾正式划归桂平县。(1953年4月16日) ◎扶绥县析出的禄特、夏灵2乡划归大新县管辖(1953年4月20日) ◎鹿寨县析出长沙乡划归柳江县管辖;析出运江、都莲、京岭、蕾安划归石龙县管辖(1953年4月21日) ◎横县析出新云表、六汞正式划归贵县;析出大岭、古平(刘公)、新旺、鹤心、马蚌、江兴、思凤、金沙、文表划归贵县管辖。同日,贵县 析出龙田、双桥、输桥、新龙及龙锦乡之一部正式划归横县。忻城县析出龙南乡范定村68户划归来宾县。 (1953年4月22日) ◎镇都县正式析出全茗区划归大新县管辖;析出甘茶区(包括印茶、咟威、那蒙、桑洞、供固、果柳、元林、新板、贵律、巴麻、建城、坤禄 等12乡)划归田东县。崇左县的陇河、驮丁2乡划归扶绥县管辖。(院1953年4月26日) ◎蒙山县的杜莫区(包括杜莫、寨村、上龙、枫木林、六部、张村6乡)正式划归荔浦县。宜山县正式析出冷水屯55户划归忻城县管辖。来宾 县析出白诺乡及白山乡之新甘团、老甘团正式划归柳江县管辖。横县析出南阳区(包括南阳、华安、朗西、莫村、二田、新楼、留凤、雄 合、竹标、施厚10乡划归邕宁县。博白县析出虎塘、新村、河面水东4乡划归合浦县管辖(1953年4月) ◎南丹县正式析出月里、上稿、巴峨、化良、唐纳5乡划归天峨县管辖。(1953年5月14日) ◎邕宁县第一区明华乡的凤岭坡划归南宁市郊区管辖。(广西省人民政府1953年5月20日批准【民字第56号】) ◎贵州省从江县析出太平、安里2乡正式划归广西省大苗山苗族自治区管辖。湖南省道县析出白岭乡正式广西省全县东山瑶族自治区管辖。湖 南省零陵县析出豹子岭黄腊洞、上窗等地区,湾夫乡的3个分会和皎盐岩、旱和冲、下次桥,何家洞乡的第五分会和灵牌山、耗草坪、长垒、 长冲、老堂等地区划归广西省全县东山瑶族自治区管辖。广西省三江侗族自治区的高步、横岭2乡划归湖南省通道县管辖(中央人民政府1953 年5月27日批准) ◎扶绥县第九区的下隆邦、二联划归崇左县管辖。雷村乡不划归鹿寨县,仍归柳州市管辖。(广西省人民政府1953年5月28日批准) ◎宜山县正式析出东江、白土划归河池县管辖;析出界柏乡划归柳江县管辖。环江县析出长牌、齐美、北友划归河池县管辖。马山县析出宿兰 乡弄步屯班姓7户瑶族划归上林县。横县析出八合、岭岸、合庄等3个乡划归宾阳县管辖。(1953年5月) ◎南丹县正式析出云榜划归天峨县管辖。(1953年7月10日宜山专署批准,1953年6月25日交接) ◎三江侗族自治区析出黄土、长坡、坪坦、岭南等乡划归湖南省通道县管辖(中南行政委员会1953年6月批复【会厅民三字第201号函】) ◎马山县析出隆桂乡以东30户划归忻城县管辖。横县正式析出邓塘、岭平、沙塘划归灵山县管辖。灵山县析出木山乡正式划归横县管辖;析出 旧时路、长山、横山(升平以南)划归合浦县管辖。贵县析出龙福、垌口、合民3乡划归郁林县管辖。(1953年6月) ◎龙津县第七区亭乐乡的谷隆屯划归宁明县管辖(广西省民政厅1953年7月10日批复) ◎镇都县析出丰马、双燕、那雅3乡正式划归田东县管辖。(1953年7月29日) ◎博白县析出历山、垌口、官垌等地划归浦北县管辖。南丹县枫木店正式划归河池县管辖(1953年8月) ◎马山县第五区的弄念屯划归上林县怀红乡管辖(桂西僮族自治区1953年11月3日批准【僮民字第41号】) ◎钦州专区从钦县钦州迁治合浦县廉州镇(1953年上半年) ◎天峨县驻地由向阳(天峨圩)迁至六排镇(1953年上半年) ◎田林县从田西迁治乐里(1953年上半年) ◎撤销邕宁专区,所属的各县划归桂西僮族自治州直辖(桂西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953年报告备案) ◎柳州市撤销第三、四、五、六、七、八区 ◎梧州市设立第一区、第二区、郊区、水上区 融水县更名为融安县(政务院1953年4月23日批准)
1954年
1自治区(行政公署级) 6专区 5省辖市 69县 5自治区(县级) 19市辖区 795区 21区级镇 96938乡 146乡级镇 ◎凌乐县第四区弄塘乡的岩塘、弄小2屯划归百色县花江乡管辖。(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4年1月9日批准【僮民字1号】) ◎大新县第四区的雅灵、维旧2乡正式划归扶绥县第九区管辖。(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4年2月18日批准【民建字3号】) ◎北海市郊第一、二2区,合并为一区。(广西省人民政府1954年3月17日批准【民建字4号】) ◎邕宁县的苏卢、陈尧2乡及心南乡下屯、大岭2屯和西乡南部划归南宁市郊区管辖(1954年3月22日) ◎撤销桂林市东、南、西3郊区,合并为近郊区(广西省人民政府1954年4月14日批准) ◎湖南省城步县平定塘乡划归广西省龙胜各族自治区管辖(中南行政委员会1954年4月批准【(54)会民字第702号函】,8月交接) ◎⑴撤销灵川县,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⑵恢复资源县建制,治大埠头,划辖原全县西北部的第十二、十三、十四等3区和兴安县北部的五排 苗族自治区(区级)(广西省人民政府1954年6月15日第75次行政会议通过,广西省人民政府【民字第22号】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内政部批准) ◎鹿寨县的河满、古梨、河浦、恳民等4村划归石龙县管辖(广西省人民政府1954年7月批准【民字第24号】,9月13日交接) ◎湖南省城步县蕨基平划归广西省龙胜各族自治区管辖(中南行政委员会1954年8月23日批准) ◎石龙县第十一区大樟、互助2乡划归大瑶山瑶族自治区管辖(广西省人民政府1954年9月27批准【民字第37号】) ◎北海市第二区的包家塘军屯、平阳等3乡划归合浦县管辖。(钦州专员公署与北海市人民政府1954年9月18日协商决定) ◎贺县的石川、大坪、参田、深塘、新建、塘湾、思艾、横江、沙歧、新村、沙头、龙科、大寨、上洞、双商等15苍梧县管辖(广西省人民政 府1954年11月27批准【民字第54号】) ◎扶绥县第三区的蕾州、驮目2乡及渠安乡的莲塘村,娶邦乡的姑楼、岜梅和第八区关秀乡的?懶划归崇左县管辖。(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1954年12月13批准) ◎平果县的杰流乡划归镇督县管辖(1954年12月31日根据桂西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决定) ◎设立柳州市第三区。
1955年
1自治区(行政公署级) 5专区 4省辖市 63县 7自治县 3市辖区 1县级镇 705区 20区级镇 8764乡 99乡级镇 ◎田阳县新层乡驮洪屯11户划归田东县保利乡管;德保县新美乡划归田阳县管辖(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5年2月8批准) ◎鹿寨县的上油乡划归柳城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3月27批准) ◎兴安县两金瑶族自治区的猴背乡划归资源县管辖(桂林专署1955年4月8日批准) ◎各县区公所原按数字排列命名者,应改按地名称呼。(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5月19批准【民字19号】) ◎广西省的钦州专区及其所属钦县、灵山、防城、合浦4县和北海市的划归广东省管辖,并更名为合浦专区。同时原钦州专区的博白县划归容县 专区管辖(1955年5月31日国务院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忻城县第六区太平乡的毛荣、弄石、肯朝等3乡划归宜山县管辖(宜山专署1955年6月批准【民族字第21号】) ◎三江侗族自治区析出东岭乡划归融安县管辖(1955年7月1日) ◎广西省原钦州专区的浦北县划归广东省管辖(国务院1955年7月9日批准) ◎永福县第七区的山贝、温良、桥板、杨山、良能及华山乡一部分划归融安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7月11批准【民字25号】) ◎设立凭祥镇(县级),以宁明县第一区为其行政区域(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7月12日报告备案) ◎在办理钦州地区划归归广东省管辖期间,将钦县第十四区的锦亮、太安、那团、那黎、大塘、团城、南荣、陵桂、南晓、晓元、台马、大 满、福里、平朗、雅王、那湾、团洞等18乡划归邕宁县管辖(1955年7月) ◎荔浦县第十区的桐江、高仁、七建、鹿鸣、大蚕、三友等6乡划归石龙县管辖;荔浦县第九区的下塘、同扶、一致等乡划归鹿寨县管辖(广 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8月15批准) ◎撤销本省直属市市区,各市郊区一律改为区公所(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9月2批准【民字37号】)【即撤销南宁市第一、二、三、四区; 桂林市第一、二、三区;柳州市第一、二、三区;梧州市第一区,第二区,水上区】 ◎武鸣县第五区罗贯乡的新京村划归隆安县第六区桥联乡管辖;龙津县第二区秀峰乡划归宁明县第三区管辖。(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1955年9月18批准【僮民字9号】) ◎龙胜各族自治区、大瑶山瑶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联合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区和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均分别更名为自治县(广西省人民政府 1955年9月18日报告备案) ◎撤销都安县,设立都安瑶族自治县,县驻安阳镇,行政区域包括都安县全部,河池县下坳区的下坳、耀南、板旺、隆麻、加文、光隆、大 崇、板买、坝牙、隆坝、隆石、隆旺、隆稿、崇山、隆林、隆关、肯友、隆恩、隆洞、板庆、弄梅、池花、梅株、陆册等24乡,宜山县三只 羊区、拉仁区、永顺区(后改称板岭区)全部和石别区的加泵、加福、加隆、加图、加党、塘怀、大宿、宜州、翁同、京口、龙候等11乡, 东兰县合龙区(后改称板升区)的弄岭、弄冠、弄矿、弄彦、弄兰、弄立、弄盘、弄雷、水堂、板坡、新安、信河、升平、三合、板好、永 安等16乡,马山县龙湾区的琴棋、三并、内槽、龙湾、新民、加范、龙焕、地州、龙眼等9乡,忻城县拉仁区的福龙、永龙、龙桑、坡奉、太 平、凤朝、高山等7乡,平果县百马区的永晴、那午、坡练、登排、孟豆、同谢、乃良、义隆、义和、中和、下和、吾幸、觉端、怀雄、良 美等15乡和江南区的江州、发端、带林、塘么、合民、龙凤、法棠、和平、卖梅、上和、九怀等11乡(国务院1955年9月21日批准)【该自 治县正式成立于12月,其行政区域的划拨在10月间进行】 ◎设立巴马瑶族自治县,驻巴马。当时决定划辖东兰县的西山瑶族自治区(区级)和第七、第九2区,及凤山县的第七、第八2区的部分乡。后 决定增加划辖东兰县第五区的弄竹乡,原田东县的第八、第九区全部和第七区的龙田、新力、洪晚、赖满、龙威、?(上此下旦)帽、燕洞 等7乡,原凤山县第六区全部和第七区的百马、那沙、那门、甲篆、平安、坡月、仁乡、松吉、兴仁、好合等10乡,共计98乡(国务院1955年 9月21日批准【国一内罗字第102号】)【该县于1956年1月划拨行政区域。并于27日正式成立】 ◎龙津县秀峰乡的龙更村,划归宁明县耀达乡管辖。(1956年9月) ◎天峨县月里区,包括月里、上搞、巴搞、巴峨、化良、纳塘、中保、牙林、大水井等8乡划归南丹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1月 12日批准)
1956年
1自治州 4省辖市 3专区 2地区 63县 7自治县 2市辖区 1县级市 712区 20区级镇 8830乡 99乡级镇 ◎忻城县遂意区龙门乡释屯4户划归上林县管辖(广西省民政厅1956年2月批准【民政字30号】) ◎桂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桂西僮族自治州,同时将其所属的百色、宜山2专区更名为百色、宜山2地区,并设立地区工作委员会(国务院1956年 3月2日批准) ◎郁林县更名为玉林县(国务院1956年3月10日批准) ◎临桂县六塘区诚桂乡的油子湾村、东山乡的五敬村划归阳朔县管辖;阳朔县葡萄区人仁乡的易家村和马岚上乡的石头岗村划归临桂县管辖 (桂林专署1956年4月9日批准) ◎柳江县立冲乡洛维片划归柳州市管辖(国务院1956年4月27日批准【国一内字第69号】) ◎隆安县陆窿乡亭农村的三脚、陆壮、邓从、那印等6屯划归平果县管辖(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州1956年4月30批准) ◎融安县都结区的茴黎乡划归镇都县管辖(融安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18批准) ◎田东县那桃、恙圩2区全部20个乡和班龙区的岩延、?(上此下旦)帽、龙田、新力、洪晚、赖满、龙威、燕洞等8乡正式划归巴马瑶族自治 县管辖;凤山县原属坡心区的那光、那乙、祥兰、合心及平乐区的东列等5乡划归巴马瑶族自治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8月11日批 准【会民字第52号】) ◎平果县黎明区平孟乡的第一、五、六、七片和海城区进化乡百教农业社归划田东县辖管(百色地区工作委员会1956年10月16日批准【民划字 第38号】) ◎鹿寨县屯秋区所辖良老乡及板料乡的斗要、新村、拉麻、拉摔、中胆、立长等村划归融安县管辖;板料乡的黄村、板料2村划归柳城县管辖 (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0月24日批准【会民字第75号】) ◎撤销凭祥镇,设立凭祥市。以原凭祥镇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6年11月16日批准) ◎凤山县第六区的福乡、彩乡、料乡、所圩、册吧、局桑、坡晚、平同、力那、元能、甲;略等11乡及第七区的那社乡正式划归巴马瑶族自治 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2月8日批准【会民字第87号】) ◎环江县驻地由洛阳镇迁至思恩镇 ◎撤销南宁市郊区
1957年
4省辖市 6专区 63县 7自治县 4市辖区 1县级市 708区 8804乡 146镇 ◎平果县黎明区爱桃乡那洪片9个屯划归都安瑶族自治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2月21日批准【会民字第7号】)【3月15日移交执行 时,实际只划拨那洪、那律、崇楼、江良、汶念、按损、渌作、渌妹等8个自然屯】 ◎镇都县更名为天等县(国务院1957年3月27日批准【政齐字第19号】) ◎隆安县林利乡的陇榜屯划归镇都县管辖(镇都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3月27日同意【会民字第3号】,后报省备案) ◎大瑶山瑶族自治县的木山乡划归桂平县管辖,同时改为木山瑶族乡(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4月11日批准【会办字第36号】) ◎撤销广西省,设立广西僮族自治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47年7月15日决定) ◎罗城县祥家乡冬田农业社划归宜山县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4月11日批准【会民字第34号】) ◎融安县的芙蓉、巷口2乡划归大苗山苗族自治县管辖(1957年8月18日经融安、大苗山2县调查协商同意,后补报备案) ◎天峨县那里乡里立屯划归凌乐县管辖(1957年11月经天峨、凌乐2县调查协商同意,后补报备案) ◎⑴撤销桂西僮族自治州;⑵设立邕宁专区,驻南宁市,管辖原桂西僮族自治州直辖的凭祥市及邕宁、武鸣、上林、宾阳、横县、上思、扶 绥、崇左、宁明、龙津、大新、天等、隆安、马山等14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⑶撤销百色地区工作委员会,设立百色专区;⑷撤销宜山地区 工作委员会,设立宜山专区。(国务院1957年12月20日批准【国务院第66次全体会议批准】) ◎1957年2月26日广西省人民委员会作出关于撤区并乡问题的决定 ◎设立南宁市郊区
1958年
1省辖市 6专区 3专区辖市(专署级) 63县 7自治县 10市辖区 829公社 ◎桂西僮族自治州于1958年1月31日停止办公,邕宁、百色、宜山等3专员公署开始运行。(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1月3日批准【《关于撤销 桂西僮族自治州的建制的通知》会办字第19号】) ◎宣告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组成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3月5日广西僮族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崇左县那贞乡逯更屯划归宁明县亭亮乡管辖(邕宁专员公署1958年4月15日批准【民划字2号】) ◎蒙山县福峒乡盘子贵等33户划归大瑶山瑶族自治县管辖(1958年4月18日经蒙山、大瑶山2县调查协商同意) ◎兴安县界首乡沙泥塘农业社划归全县管辖。(桂林专员公署1958年5月6日批准) ◎自治区成立后,自治区内不应再成立僮族乡,过去已经建立的僮族乡,应改为一般乡。(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5月19日批准【 区会族字第2号】) ◎荔浦县的三江乡划归鹿寨县管辖。(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1日批准【区会办字第51号】) ◎天等县救汉乡弄扎屯划归大新县管辖(邕宁专员公署1958年4月15日批准【民字4号】) ◎撤销平乐、容县2专区,分别设立梧州、玉林2专区。其中梧州专区驻梧州市,划辖原平乐专区的蒙山、昭平、贺县、富钟等4县和原容县专区 的苍梧、藤县、岑溪3县;玉林专区驻玉林县,划辖原容县专区的容县、桂平、平南、玉林、陆川、北流、贵县、博白8县。同时,宜山专区 更名为柳州专区。原平乐专区的平乐县、恭城县、荔浦县划归桂林专区;大瑶山瑶族自治县划归柳州专区管辖。(国务院1批准【《关于宜山 等专署改名等问题的批复》政内杨字104号】) ◎将桂林、柳州、梧州等3市分别桂林、柳州、梧州3专员公署统一领导,但人民委员会的政权机构不变,仍为专署一级组织。同时,将原属桂 林专区鹿寨县划归柳州专区管辖。(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25日批准【《关于实行专署、市人委统一领导和若干辖区调整的决定》会办 字第60号】)注:958年7月19日国务院政内杨字104号《关于宜山等专署改名等问题的批复》曾指示:关于桂林等3个市分别交由当地专署领 导和柳州等4专署辖区调整问题,可由自治区自行决定。 ◎南宁市区内部分设江宁、兴宁、永宁3个市辖区(广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28日批准【会办字第61号】) ◎柳城县的沙塘、长塘2乡全部划归柳州市管辖。(柳州地区委员会1958年8月8日通知,柳城县9月9日上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备案) ◎扶绥县蕾陇乡渠邦社划归崇左县管辖(邕宁专员公署1958年8月17日批准) ◎苍梧县扶典乡划归梧州市管辖(1958年8月) ◎扶绥县东门乡生七小社(包括生七、米仓、渠拉、渌包、汪蒙等7个自然屯)划归上思县管辖(邕宁专员公署1958年10月21日批准【民字第 4号】) ◎邕宁专区更名为南宁专区(国务院1958年11月14日批准) ◎⑴、撤销宾阳、上林2县,合并设立宾林县,驻芦圩镇;⑵撤销武鸣、隆安2县,合并设立武隆县,驻原武鸣城厢;⑶撤销崇左、扶绥2县, 合并设立左江县,驻太平镇;撤销龙津、宁明2县和凭祥市,合并设立睦南县,驻凭祥;⑷撤销大新、天等2县,合并设立新英县,驻龙茗。 (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8年12月报告备案) ◎柳城县的鹧鸪划归柳州市管辖;天等县北部的双练村划归田东县管辖
1959年
6专区 4专区辖市(专署级) 63县 7自治县 1300公社 83镇 ◎邕宁县城庄公社的心圩、安吉、沙井、那洪,群英公社的老口、杨美、江西,友谊公社的坛洛、下楞、富庶,双龙公社的那龙、双定、金 陵,东风公社的、苏圩、那济、延安、慕村、谭白、吴圩,五星公社文华队的明华社,红旗公社三塘大队的三塘等划归南宁市郊区管辖(邕 宁县1959年1月1日上报决定) ◎左江县柳桥火箭公社三台小乡(包括桐骨、蕾除、崇久、崇谷、那豆、?(上浦下土)爱、那?(上山下更)平里、百?(上浦下土)、? (上浦下土)荒、通贞、等厚、金谭、安马、三台、那赵、其祥、那咘、扬连等自然屯)划归睦南县管辖(1959年1月22日) ◎南宁专区和南宁市实现统一领导,即将南宁市划归南宁专署统一领导(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9年2月6日批准【会办字第9号】) ◎都安瑶族自治县红旗公社的龙湾、加范、二并、内槽、琴棋、新生、龙焕等7大队和文华公社地州大队,红阳公社龙眼大队划归马山县管辖 (1959年3月6日) ◎⑴撤销武隆县,恢复武鸣县、隆安县,均驻城厢;⑵撤销宾林县,恢复宾阳县、上林县,宾林驻芦圩镇、上林驻大丰;⑶撤销左江县,恢复 崇左县、扶绥县,崇左驻太平镇、扶绥驻扶南;⑷撤销睦南县,恢复宁明县、龙津县,宁明驻城中镇、龙津驻龙州;⑸撤销新英县,恢复大 新县、天等县,大新驻桃城、天等驻天等。(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59年5月10日报告备案) ◎兴安县的金坑地区(包括中禄、翁江、大新、小寨、燕满田等5大队)划归龙胜各族自治县管辖(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9年5月16日 批准【会民字第15号】) ◎全县更名为全州县(国务院1959年7月29日批准) ◎南宁市郊区那龙公社业仁大队?(左木右曲)宅屯划归隆安县管辖(1959年8月25日批准) ◎德保县渠洋、魁圩公社及龙光公社钦留屯和燕洞公社钦甲大队拢平屯划归靖西县管辖;宾阳县的卢村、下峒、张道、粟白、刘村、沙江、均 旺、杨村、瑶埠、石岭等10大队划归横县管辖(国务院1959年)
1960年
6专区 4专区辖市(专署级) 62县 7自治县 1677公社 46镇 ◎撤销扶绥县,并入崇左县(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石龙县更名为象州县(国务院1960年5月3日批准)
1961年
4自治区辖市 6专区 62县 7自治县 1县级市 120区 1868公社 89镇 ◎来宾县陶邓公社的凌达、陶村2大队划归宾阳县管辖(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61年4月19日批准) ◎恢复凭祥市(县级),以宁明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1年5月27日批准) ◎龙津县更名为龙州县(国务院1961年5月27日批准) ◎兴安县两金公社的江口、银矿、珠玻、皮蚝等4大队划归龙胜各族自治县(1961年5月)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公社安康大队金钱隘生产队划归三江侗族自治县管辖。(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1年10月4日批准【会民字第49 号】) ◎罗城县析出祥贝公社的同德、古龙、白伟、共荣、桑间、长沙、自强、铺亭、果城、坤洞、和平、临江、中流等11大队,及鹿山公社的大 莫、桑麻、拉金、鹿山、下洞、长洞大队划归宜山县管辖;析出板文公社的旧洞大队划归环江县管辖(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1年10 月4日批准【会民字第51号】) ◎原由桂林、柳州、梧州等专区管辖的桂林、柳州、梧州等市改由自治区直接领导,并报国务院备案(1961年11月25日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 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原由南宁专区管辖的南宁市改由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直辖(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1年12月23日批准【会民字第69号】) 设立桂林市城区、近郊区 设立南宁市郊区
1962年
4自治区辖市 6专区 67县 7自治县 1县级市 198区 10087公社 104镇 ◎⑴恢复灵川县,驻甘棠镇,以原灵川县并入临桂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⑵撤销凌乐县,恢复凌云县、乐业县,凌云驻城厢、乐业驻同 乐;⑶设立武宣县,驻武宣镇,以原武宣县并入象州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⑷撤销富钟县,恢复钟山县、富川县,钟山驻钟山镇、富 川驻富阳镇;⑸设立扶绥县,驻扶南,以原扶绥县并入崇左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3月27日批准) ◎设立梧州市万寿区、白云区、鸳江区、碟山区
1963年
4自治区辖市 6专区 68县 7自治县 1县级市 773区 21区级镇 9684公社 76公社级镇 设立西林县,驻八达,以隆林各族自治县的部分地区(即原西林县并入隆林县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3年5月20日批准)
1964年
4自治区辖市 6专区 68县 7自治县 1县级市 9665公社 105镇
1965年
4自治区辖市 8专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7市辖区 ◎睦边县更名为那坡县(国务院1965年1月20日批准) ◎设立河池专区,驻河池县金城江,划辖原南宁专区的都安瑶族自治县,百色专区的凤山、东兰2县和巴马瑶族自治县,柳州专区的河池、宜 山、天峨、罗城、南丹、环江6县(国务院1965年5月18日批准) ◎广东省的合浦县、灵山县、钦州僮族自治县、东兴各族自治县及北海市划归广西僮族自治区,设立钦州专区,专区驻钦州僮族自治县,同时 划辖南宁专区的上思县。(国务院1965年6月26日批准) ◎⑴恢复浦北县,驻小江镇,以合并于合浦县的原浦北县行政区域为浦北县的行政区域;⑵撤销钦州僮族自治县,设立钦州县(国务院1965年 7月19日批准【议字28号】) ◎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务院1965年12月12日批准) ◎灵川县人民委员会由桂林市迁驻甘棠乡(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1965年1月27日报告)
1966年
4自治区辖市 8专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7市辖区 ◎⑴大瑶山瑶族自治县更名为金秀瑶族自治县⑵大苗山苗族自治县更名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务院1966年4月8日批准) ◎龙州县析出下冻区的平而大队划归凭祥市管辖;析出上金区天西、安农、乐亭等3大队38自然屯划归宁明县管辖。(龙州县1966年6月30日报 告)
1967年
4自治区辖市 8专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8市辖区 ◎都安瑶族自治县百马区龙眼乡划归马山县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67年1月7日批准【会民字3号】) ◎蒙山县析出田尾等5村划归荔浦县管辖 ◎设立柳州市郊区(1967年底【桂民民[67]第3号】)
1968年
4自治区辖市 8专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8市辖区
1969年
4自治区辖市 8专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10市辖区 ◎设立柳州市鱼峰区和城中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1968年批准【桂民民[69]第3号】)
1970年
4自治区辖市 8专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10市辖区 ◎苍梧县夏郢公社的平浪大队,旺甫公社双桥、河口、华堂、思扶等4大队,及长洲公社的正阳、寺钟、长地、竹湾、泗洲、龙华、龙平等7大 队划归梧州市管辖。
1971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10市辖区 ◎各专区更名为各地区 ◎桂林市近郊区更名为郊区
1972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9市辖区 ◎柳州市鱼峰区和城中区合并为城区(1972年【桂民民[72]第3号】)
1973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9市辖区
1974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4市辖区 965农村公社 34市区公社 104镇 ◎撤销柳州市城区 ◎撤销梧州市万寿区、白云区、鸳江区、碟山区
1975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3市辖区 ◎临桂县驻地由桂林市市区迁至临桂县二塘(临桂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5年5月22日批准) ◎撤销桂林市城区(1975-1977年间)
1976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4市辖区 设立梧州市郊区(1976年【桂民民[76]第3号】)
1977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4市辖区
1978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4市辖区 ◎东兴各族自治县更名为防城各族自治县,驻地由东兴镇迁至防城镇(国务院1978年12月25日批准)
1979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17市辖区 ◎设立梧州市万寿、白云、鸳江、碟山4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1月22日批准【桂革发[1979]20号】) ◎撤销南宁市郊区,设立新城、永新、江南、朝阳、衡阳5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2月26日批准【桂革发[1979]43号】) ◎设立柳州市柳北、鱼峰、城中、柳南、鹅山5区,撤销柳州市郊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5日批准【桂革发[1979]53号】) ◎撤销桂林市郊区,设立桂林市象山、秀峰、叠彩、七星4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4月13日批准【桂革发[1979]85号】) ◎邕宁县伶俐公社那旧大队新旧屋2生产队划归南宁市园艺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5月25日批准【桂革发[1979]123号】) ◎撤销柳州市鹅山区,并入柳南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9月11日批准【桂革发[1979]220号】)
1980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2县级市 17市辖区 869农村公社 92镇 南宁市朝阳区更名为兴宁区,衡阳区更名为城北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0年4月5日批准【桂政发[1980]79号】)
1981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3县级市 17市辖区 796农村公社 92镇 5街道办事处 ◎将原桂林地区的阳朔县划归桂林市管辖。同时灵川县大圩公社的潜经、草坪2大队和茯荔大队的吴家、杨家2生产队划归桂林市管辖。(国务 院1981年5月7日批准【国函44号】) ◎宁明县夏石公社划归凭祥市管辖(国务院1981年6月18日批准【国函69号】) ◎设立合山市(县级),以来宾县北泗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81年6月30日批准【国函73号】)
1982年
4自治区辖市 8地区 72县 8自治县 3县级市 17市辖区 976农村公社 92镇 5街道办事处 ◎邕宁县的那龙、江西、坛洛3公社划归南宁市管辖(国务院1982年8月2日批准【国函154号】) ◎贺县公会公社双石大队管辖的新村寨4个生产队,和昭平县樟木公社四合大队管辖的新村寨11个生产队,合并成立新寨大队,归贺县公会公 社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2年11月6日批准【桂政发[1982]205号】)
1983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6县 10自治县 6县级市 17市辖区 ◎柳城县沙埔公社的古木、大滩2大队,以及鹿寨县雒容公社的洛埠大队划归柳州市管辖。(国务院1983年1月17日批准【国函2号】) ◎⑴撤销富川县,设立富川瑶族自治县。以原富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富川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⑵撤销罗城县,设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以原 罗城县的行政区域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国函172号】) ◎⑴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以原钦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钦州市的行政区域;⑵撤销河池县,设立河池市,以原河池县的行政区域为河池市的 行政区域;⑶撤销百色县,设立百色市,以原百色县的行政区域为百色市的行政区域;⑷撤销玉林县,设立玉林市,以原玉林县的行政区域 为玉林市的行政区域;⑸南宁地区的邕宁、武鸣2县划归南宁市管辖;⑹桂林地区的临桂县划归桂林市管辖;⑺柳州地区的柳城、柳江2县划 归柳州市管辖;⑻梧州地区的苍梧县划归梧州市管辖;⑼钦州地区的北海市改由自治区直辖。(国务院1983年10月8日批准【国函215号】)
1984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6县 10自治县 6县级市 22市辖区 899乡 60民族乡 263镇 1街道办事处 12区 ◎设立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4个市郊区,郊区设立人民政府(县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桂发[1984]16号】,民政厅1984年 6月23日批复【桂民民字[1984]19号】) ◎鹿寨县的头排区、象州县的的桐松公社划归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务院1984年7月17日批准【国函116号】) 撤销梧州市白云区,鸳江区 设立北海市海城区、市郊区 ◎设立梧州市白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4年9月8日批准)
1985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6县 10自治县 6县级市 22市辖区 905乡 61民族乡 266镇 1街道办事处 12区 ◎湖南广西两省区协商解决东安、全州2县在玉陛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从玉陛源口沿玉陛源水主流道而上(经谢家湾),至猪仔峡水漕,上灯 光里(又含冬瓜畲)郭家山山漕;沿石板厂山脊,过梅子坳,到大王岭主峰(1100高地)沿山脊下到滑头岭(滑仔漕山);再沿玉陛源水主 流道至燕洞口,上小黄花岭山脊,至大黄花岭山脊,至大黄花岭主峰(1854.7高地);再沿山脊往北接新宁、全州、界为止。该线一北归湖 南省管辖,以南归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国务院1985年7月9日批准同意)
1986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5县 11自治县 6县级市 22市辖区 905乡 61民族乡 267镇 1街道办事处 12区 ◎将"毛难族"更名为"毛南族"(国务院1986年6月5日批准【国函75号】) ◎撤销环江县,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以原环江县的行政区域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国务院1986年11月1日批准【国函152号】)
1987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5县 12自治县 6县级市 22市辖区 1027乡 61民族乡 287镇 ◎钦州地区的合浦县划归北海市管辖(国务院1987年5月21日批准【国函84号】) ◎⑴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以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大化、六也、百马、江南、都阳、雅龙、七百弄、板升八个乡和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板兰乡全 部,东山、凤凰、羌圩三个乡的十七个村以及马山县的古感(镇)、贡川、永州三个乡镇的二十二个村为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县人 民政府驻大化镇。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以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大化镇。⑵将都安瑶族自治县的福龙乡划归宜山 县。(国务院1987年12月23日批准【国函2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1988年3月30日《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范围的补充通 知》确定的行政区域: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大化、六也、百马、江南、都阳、雅龙、七百弄、板升八个乡,棉山乡的棉山、下皇、吉发、六 说、平方、协和、加城等7村;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板兰乡全部,凤凰乡的那色、京屯、巴、追、巴岩等4村,东山乡的弄冠村,羌圩乡的羌 圩、坡马、艾圩、洪筹、那良、古龙、东杠、健康等8村,乙圩乡的乙圩、常吉、常怀、果好等4村;马山县的古感镇的古感、坡了2村,贡 川乡的龙口、龙马、城内、等宦、龙眼、贡川、清坡(波)、什陇、龙江、龙勒、红柳等11村,永州乡的共和、中良、龙乐、颁桃、皂江、 龙亮、水力、古乔等9村】
1988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4县 12自治县 7县级市 22市辖区 1085乡 280镇 ◎撤销贵县,设立贵港市(国务院1988年12月27日批准)
1989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4县 12自治县 7县级市 22市辖区 979乡 63民族乡 329镇 22街道办事处
1990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3县 13自治县 7县级市 21市辖区 1009乡 332镇 23街道办事处 ◎撤销恭城县,设立恭城瑶族自治县(国务院1990年2月3日批准) ◎北海市郊区的地角镇和西塘乡的徐屋、谭屋、张屋、大乪、体育里、塘仔、石子岭、三合口、沈四、油行、火烧床、屋仔、发宝、红坎、沙 井头、丁屋、劳屋、上村、陈屋、莫屋、后塘、李屋等22自然村,以及高德镇的勒棚村划归海城区管辖;同时,将地角镇改为街道办事处, 作为海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结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0年7月21日批准【桂政函[1990]20号】) ◎撤销梧州市白云区,并入万秀区(民政部1990年11月1日批复【民行批[1990]99号】)【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4年批准设立梧 州市白云区,未报备案,故原“简册”中未列白云区】。
1991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3县 13自治县 7县级市 21市辖区
1992年

5自治区辖市 8地区 63县 13自治县 7县级市 21市辖区

1993年

1.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设立防城港市(地级)、港口区、防城区,将钦州地区的上思县划归防城港市(国务院1993年5月23日批准)
2.撤销宜山县,设立宜州市(国务院1993年9月9日批准)


1994年

1.撤销北流县,设立北流市。(民政部1994年4月18日批复 民行批[1994]60号)
2.撤销桂平县,设立桂平市。(民政部1994年5月18日批复 民行批[1994]80号)
3.(1)撤销钦州地区、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兴路。(2)钦州市新设钦北区、钦南区。钦南区辖钦州、沙埠、康熙岭、尖山、久隆、黄屋屯、东场、犀牛脚、大番坡、龙门港1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钦州镇;钦北区辖新棠、板城、小董、大垌、长滩、那蒙、大寺、贵台、大直、青塘、平吉11个镇和那香乡,区人民政府驻钦州湾大道。(3)钦州市辖原钦州地区的浦北县、灵山县和新设的钦北区、钦南区。(国务院1994年6月28日批复 国函[1994]62号)
4.撤销北海市郊区,设立银海区。北海市新设铁山港区。(国务院1994年12月17日批复 国函[1994]137号) (1)撤销北海市郊区,设立银海区。银海区辖从合浦县划入的福成镇,原郊区的侨港镇、咸田镇、高德镇、西塘镇,海城区的大墩海、南(氵万)、新村3个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明珠大道。(2)新设立铁山港区。铁山港区辖从合浦县划入的南康镇、营盘镇,区人民政府驻南康镇。(3)扩大海城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涠洲镇(含斜阳岛)、高德镇的马栏、军屯、开江、垌尾、翁山、赤西、高农8个村公所和第一、第二、沙脚、岭底、庙山5个居委会及平阳村公所的螺壳村、龙沟芦村,西塘镇的西塘、西边垌、驿马3个村公所划归海城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北部湾大道


1995年

1.撤销岑溪县,设立岑溪市。(民政部1995年9月11日批复 民行批[1995]63号)
2.(1)贵港市升格为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港北区。(2)贵港市设立港南区、港北区,港南区辖贵城、大圩、石卡、三里、覃塘、黄练、东龙7个镇和附城、武乐、庆丰、根竹、中里、奇石、大岭、五里、蒙公、山北、古樟、振南1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江滨大道;港北区辖东津、桥圩、湛江、木格、木梓5个镇和八塘、新塘、瓦塘、横岭、平悦、思怀6个乡和贵城镇南江公所、木松岭居委会。区人民政府驻江南大道。(3)贵港市辖的平南县和新设立的港北区、港南区。桂平市由自治区直辖。(国务院1995年10月27日批复 国函[1995] 96号)


1996年

1.设立东兴市(县级),以防城港市防城区的东兴、江平、马路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东兴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驻东兴镇。(民政部1996年4月29日批复 民行批[1996]26号)
2.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1)扩大叠彩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凤北路。(2)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西凤路。(3)扩大象山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银锭路。(4)扩大七星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穿山乡(不含清风、安新两个村)、朝阳乡划归七星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马坪街。(5)雁山区辖原郊区的雁山镇、柘木镇的(不含同心、平山两个村)、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区人民政府驻雁山镇。(国务院1996年12月2日批准)


1997年

1.(1)撤销贺县,设立贺州市,以原贺县的行政区域为贺州市的行政区域。(2)将梧州地区行署驻地由梧州市市区迁至贺州市八步镇,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贺州地区辖原梧州地区的富川、钟山、昭平3个县(自治县)和贺州市。(3)梧州市辖万秀、蝶山、郊区3个区,辖苍梧县和原梧州地区的藤县、蒙山县,代管原梧州地区的岑溪市(县级)。(国务院1997年2月27日批复 国函[1997]12号)
2.(1)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玉州区玉林镇东门路。(3)玉林市设立玉州区和兴业县。玉州区辖玉林、福绵、南江、城西、名山、仁东、樟木、成均、新桥、城北、茂林、沙田12个镇和石和、仁厚、大塘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玉林镇民主路。兴业县辖原县级玉林市的石南、城隍、大平山、蒲塘、北市、葵阳、沙塘、山心8个镇和龙安、铁联、博爱、高峰、洛阳、小平山、卖酒7个乡。县人民政府驻石南镇。(3)玉林市辖原玉林地区的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和新设立的兴业县、玉州区,原玉林地区的北流市由自治区直辖。(国务院1997年4月22日批复 国函[1997]26号)


1998年

(1)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象山区榕湖南路。(2)新的桂林市辖原桂林市的临桂县、阳朔县和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以及原桂林地区的灵川县、荔浦县、永福县、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各族自治县。(国务院1998年8月27日批复 国函[1998]73号)


1999年

本年度无县级以上区划变更


2000年

本年度无县级以上区划变更


2001年

撤销南宁市市郊区,将原郊区的津头乡划归南宁市新城区管辖,将安吉镇、三塘镇和上尧乡的虎邱村划归南宁市兴宁区管辖,金陵镇、双定镇、那龙镇、心圩镇和上尧乡的秀厢、秀灵、万秀、友爱、新村5个村划归南宁市城北区管辖,石埠镇、江西镇、坛洛镇、富庶乡和上尧乡的永和、上尧、陈东、陈西、西明5个村划归南宁市永新区管辖,沙井镇、那洪镇、亭子乡划归南宁市江南区管辖。(国务院2001年11月15日批准 国函[2001]150号)


2002年

1.(1)撤销百色地区和县级百色市,设立地级百色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右江区向阳路13号。(2)百色市设立右江区,以原县级百色市的行政区域为右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向阳路19号。(3)百色市辖原百色地区的田东县、田阳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西林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右江区。(国务院2002年6月2日批准 国函[2002]47号)
2.(1)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设立地级贺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八步区贺州大道。(2)贺州市设立八步区,将原县级贺州市的行政区域和钟山县的西湾镇划归八步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向阳路1号。(3)贺州市辖原贺州地区的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昭平县和新设立的八步区。(国务院2002年6月18日批准 国函[2002]51号)
3.(1)撤销河池地区和县级河池市,设立地级河池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金城江区新建路。(2)河池市设立金城江区,以原县级河池市的行政区域为金城江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江北东路。(3)河池市辖原河池地区的南丹县、凤山县、天峨县、东兰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金城江区。原河池地区的宜州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国务院2002年6月18日批准 国函[2002]52号)
4.撤销柳州市市郊区。将原郊区的长塘镇、沙塘镇、石碑坪镇、洛埠镇、白露乡和黄村乡白沙、黄村、雅莲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北区管辖,羊角山镇的水南、架鹤、鸡喇、社湾、阳和5个村和鸡喇居委会划归柳州市鱼峰区管辖,太阳村镇、西鹅乡和羊角山镇的新云、门头、帽合3个村以及黄村乡的渡口、基隆、磨滩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南区管辖,柳东镇和鱼峰区的谭中街道划归柳州市城中区管辖。(国务院2002年6月22日批准 国函[2002]57号)
5.(1)撤销柳州地区和来宾县,设立地级来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兴宾区建设大道。(2)来宾市设立兴宾区,以原来宾县的行政区域卫兴宾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来宾镇前卫路。(3)来宾市辖原柳州地区的沂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兴宾区。原柳州地区的县级合山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4)将原柳州地区的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划归柳州市管辖。(国务院2002年9月29日批准 国函[2002]88号)
6.(1)撤销南宁地区和崇左县,设立地级崇左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江州区石林大道。(2)崇左市设立江州区,以原崇左县的行政区域为江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新民路。(3)崇左市辖原南宁地区的宁明县、扶绥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和新设立的江洲区。原南宁地区的县级凭祥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4)将原南宁地区管辖的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国务院2002年12月23日批准 国函[2002]121号)


2003年

总 计14地级市  33市辖区 7县级市 57县 12自治县
南 宁 市 新城区       兴宁区       永新区       城北区       江南区
 邕宁县(蒲庙镇)   武鸣县(城厢镇)   隆安县(城厢镇)   马山县(白山镇)   上林县(大丰镇)   宾阳县(芦圩镇)
 横 县(横州镇)
柳 州 市 城中区       鱼峰区       柳北区       柳南区
 柳江县(拉堡镇)   柳城县(大埔镇)   鹿寨县(鹿寨镇)   融安县(长安镇)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        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桂 林 市 秀峰区       叠彩区       象山区       七星区       雁山区
 阳朔县(阳朔镇)   临桂县(临桂镇)   灵川县(灵川镇)   全州县(全州镇)   平乐县(平乐镇)   兴安县(兴安镇)
 灌阳县(灌阳镇)   荔浦县(荔城镇)   资源县(大合镇)   永福县(永福镇)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
梧 州 市 万秀区       蝶山区       长洲区
 岑溪市
 苍梧县(龙圩镇)   藤 县(藤城镇)   蒙山县(蒙山镇)
北 海 市 海城区       银海区       铁山港区
 合浦县(廉州镇)
防城港市 港口区       防城区
 东兴市
 上思县(思阳镇)
钦 州 市 钦南区       钦北区
 灵山县(灵城镇)   浦北县(小江镇)
贵 港 市 港北区       港南区       覃塘区(覃塘镇)
 桂平市
 平南县(平南镇)
玉 林 市 玉州区
 北流市
 容 县(容城镇)   陆川县(陆城镇)   博白县(博白镇)   兴业县(石南镇)
百 色 市 右江区
 凌云县(泗城镇)   平果县(马头镇)   西林县(八达镇)   乐业县(同乐镇)   德保县(城关镇)   田林县(乐里镇)
 田阳县(田州镇)   靖西县(新靖镇)   田东县(平马镇)   那坡县(城厢镇)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
贺 州 市 八步区
 钟山县(钟山镇)   昭平县(昭平镇)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
河 池 市 金城江区
 宜州市
 天峨县(六排镇)   凤山县(凤城镇)   南丹县(城关镇)   东兰县(东兰镇)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
来 宾 市 兴宾区(来宾镇)
 合山市
 象州县(象州镇)   武宣县(武宣镇)   忻城县(城关镇)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
崇 左 市 江州区
 凭祥市
 宁明县(城中镇)   扶绥县(新宁镇)   龙州县(龙州镇)   大新县(桃城镇)   天等县(天等镇)

1.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1)撤销梧州市郊区,设立梧州市长洲区。长洲区辖原郊区长洲镇及龙湖镇的新兴、龙新、平浪3个村,同时将蝶山区的新兴二路居委会、龙山里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一居委会、西堤三路第二居委会以及苍梧县倒水镇划归长洲区管辖。长洲区人民政府驻新兴二路。(2)将苍梧县旺甫镇和原郊区城东镇划归万秀区管辖。万秀区人民政府驻阜民路。(3)将万秀区塘源居委会、原郊区龙湖镇的高旺、新民、旺步、塘源4个村和苍梧县夏郢镇划归蝶山区管辖。蝶山区人民政府驻角嘴后路。(国务院2003年1月2日批准 国函[2003]1号)
2.调整贵港市港北区行政区划设立贵港市覃塘区:设立贵港市覃塘区,将贵港市港北区的覃塘镇、黄练镇、东龙镇、三里镇、五里镇、石卡镇、蒙公乡、山北乡、古樟乡、振南乡、大岭乡划归覃塘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覃塘镇覃塘大道。(国务院2003年3月6日批准 国函[2003]37号)

2004年

总 计14地级市  34市辖区 7县级市 56县 12自治县
南 宁 市 青秀区       兴宁区       西乡塘区      江南区       良庆区(良庆镇)   邕宁区(蒲庙镇)
 武鸣县(城厢镇)   隆安县(城厢镇)   马山县(白山镇)   上林县(大丰镇)   宾阳县(芦圩镇)   横 县(横州镇)
柳 州 市 城中区       鱼峰区       柳北区       柳南区
 柳江县(拉堡镇)   柳城县(大埔镇)   鹿寨县(鹿寨镇)   融安县(长安镇)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        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桂 林 市 秀峰区       叠彩区       象山区       七星区       雁山区
 阳朔县(阳朔镇)   临桂县(临桂镇)   灵川县(灵川镇)   全州县(全州镇)   平乐县(平乐镇)   兴安县(兴安镇)
 灌阳县(灌阳镇)   荔浦县(荔城镇)   资源县(大合镇)   永福县(永福镇)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
梧 州 市 万秀区       蝶山区       长洲区
 岑溪市
 苍梧县(龙圩镇)   藤 县(藤城镇)   蒙山县(蒙山镇)
北 海 市 海城区       银海区       铁山港区
 合浦县(廉州镇)
防城港市 港口区       防城区
 东兴市
 上思县(思阳镇)
钦 州 市 钦南区       钦北区
 灵山县(灵城镇)   浦北县(小江镇)
贵 港 市 港北区       港南区       覃塘区(覃塘镇)
 桂平市
 平南县(平南镇)
玉 林 市 玉州区
 北流市
 容 县(容城镇)   陆川县(陆城镇)   博白县(博白镇)   兴业县(石南镇)
百 色 市 右江区
 凌云县(泗城镇)   平果县(马头镇)   西林县(八达镇)   乐业县(同乐镇)   德保县(城关镇)   田林县(乐里镇)
 田阳县(田州镇)   靖西县(新靖镇)   田东县(平马镇)   那坡县(城厢镇)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
贺 州 市 八步区
 钟山县(钟山镇)   昭平县(昭平镇)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
河 池 市 金城江区
 宜州市
 天峨县(六排镇)   凤山县(凤城镇)   南丹县(城关镇)   东兰县(东兰镇)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
来 宾 市 兴宾区(来宾镇)
 合山市
 象州县(象州镇)   武宣县(武宣镇)   忻城县(城关镇)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
崇 左 市 江州区
 凭祥市
 宁明县(城中镇)   扶绥县(新宁镇)   龙州县(龙州镇)   大新县(桃城镇)   天等县(天等镇)

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国务院2004年9月15日批准 国函[2004]79号):
(1)撤销南宁市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
(2)将原邕宁县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兴宁区人民政府驻厢竹大道。
(3)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将原邕宁县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青秀区人民政府驻仙葫大道。
(4)将原邕宁县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和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10个村划归江南区管辖,江南区人民政府驻壮锦大道。
(5)将原永新区和城北区(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等10个村)划归西乡塘区管辖,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驻大学路。
(6)将原邕宁县的良庆、那马、那陈、大塘、南晓5个镇划归良庆区管辖,良庆区人民政府驻良庆镇。
(7)将原邕宁县的蒲庙(不含莫村)、新江、那楼、镇龙、百济、中和6个乡镇划归邕宁区管辖,邕宁区人民政府驻蒲庙镇。


2005年

总 计14地级市  34市辖区 7县级市 56县 12自治县
南 宁 市 青秀区       兴宁区       西乡塘区      江南区       良庆区(良庆镇)   邕宁区(蒲庙镇)
 武鸣县(城厢镇)   隆安县(城厢镇)   马山县(白山镇)   上林县(大丰镇)   宾阳县(芦圩镇)   横 县(横州镇)
柳 州 市 城中区       鱼峰区       柳北区       柳南区
 柳江县(拉堡镇)   柳城县(大埔镇)   鹿寨县(鹿寨镇)   融安县(长安镇)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        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桂 林 市 秀峰区       叠彩区       象山区       七星区       雁山区
 阳朔县(阳朔镇)   临桂县(临桂镇)   灵川县(灵川镇)   全州县(全州镇)   平乐县(平乐镇)   兴安县(兴安镇)
 灌阳县(灌阳镇)   荔浦县(荔城镇)   资源县(大合镇)   永福县(永福镇)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
梧 州 市 万秀区       蝶山区       长洲区
 岑溪市
 苍梧县(龙圩镇)   藤 县(藤城镇)   蒙山县(蒙山镇)
北 海 市 海城区       银海区       铁山港区
 合浦县(廉州镇)
防城港市 港口区       防城区
 东兴市
 上思县(思阳镇)
钦 州 市 钦南区       钦北区
 灵山县(灵城镇)   浦北县(小江镇)
贵 港 市 港北区       港南区       覃塘区(覃塘镇)
 桂平市
 平南县(平南镇)
玉 林 市 玉州区
 北流市
 容 县(容城镇)   陆川县(陆城镇)   博白县(博白镇)   兴业县(石南镇)
百 色 市 右江区
 凌云县(泗城镇)   平果县(马头镇)   西林县(八达镇)   乐业县(同乐镇)   德保县(城关镇)   田林县(乐里镇)
 田阳县(田州镇)   靖西县(新靖镇)   田东县(平马镇)   那坡县(城厢镇)
 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
贺 州 市 八步区
 钟山县(钟山镇)   昭平县(昭平镇)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
河 池 市 金城江区
 宜州市
 天峨县(六排镇)   凤山县(凤城镇)   南丹县(城关镇)   东兰县(东兰镇)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
来 宾 市 兴宾区(来宾镇)
 合山市
 象州县(象州镇)   武宣县(武宣镇)   忻城县(城关镇)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
崇 左 市 江州区
 凭祥市
 宁明县(城中镇)   扶绥县(新宁镇)   龙州县(龙州镇)   大新县(桃城镇)   天等县(天等镇)



资料主要来源:
  《广西近八十年行政区划大事记》
  广西档案馆民政档案
  区民政厅《广西行政区划沿革稿》
  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第二卷
  区民政厅《行政区统计资料汇编》
  《国务院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