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淮南矿区办事处,设立淮南市(地级)(内务部1951年1月18日批准)
设立安庆市,以怀宁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内务部1951年1月31日批准)
设立合肥市东市区、西市区、车站区、城郊区(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51年8月11日批准)
设立蚌埠市东市区、西市区、中市区、小蚌埠区(1951年12月批准)
安庆专区的安庆市升格为地级市(政务院1951年8月18日批准)
安庆市下设集贤区、大观区、枞阳区、中心区
桐庐县(安徽省)更名为湖东县(安徽省)(政务院1951年1月31日批准)
巢县驻地由柘皋镇迁至巢城镇(195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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