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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更新时间:200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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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苏北行署区 ◎1949年4月21日设立苏北行署区,驻地泰州市(华中行政办事处批准) ◎设立新安县,以宿迁县的北部及沭阳县西部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9年5月) ◎设立邳睢县,以邳县的陇海路南地区及睢宁县西部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8年) ◎设立淮宝县,由淮安、宝应2县运河以西和淮阴县运河以南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设立滨海县,以阜宁县、涟水县、灌云县结合部各一部分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9年) ◎设立射阳县,以盐城、阜宁2县串场河以东,射阳河以南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1942年) ◎设立涟东县,以涟水县盐河以东地区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设立建阳县,以盐城、阜宁2县串场河以西,皮叉河以北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湖垛镇) (解放区时设立1941年) ◎设立台北县,以台东县的北部城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大中集) (解放区时设立1942年5月) ◎设立海安县,以泰县、如皋县、东台县结合部各一部分为其行政区域(解放区时设立) ◎设立如东县,以如皋县的东部城区为其行政区域 (解放区时设立) ◎撤销靖泰县,分别设立靖江县,泰兴县(1949年5月 补) ◎撤销樊川县,并入江都县(1949年 补) ◎将灌云县驻地由板浦镇迁至伊山镇(1949年 补) ◎设立南通市,以南通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南通县驻地由南通市市区迁至南通县金沙镇(1949年 补) ◎设立泰州市,以泰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泰县驻地由海陵镇迁至姜堰镇(1949年 补) ◎设立扬州市,以江都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江都县驻地由扬州市市区迁至江都县仙女庙镇(1949年 补) ◎设立泗洪县,以泗阳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县驻地青阳镇(属于皖北行署区)(1949年 补) ◎泗阳县驻地由泗阳镇迁至众兴镇(1949年 补) 苏南行署区 ◎1949年5月1日设立苏南行署区,驻地无锡市(华东军区批准) ◎设立太湖办事处,由吴县析置(苏南行署1949年7月14日批准) ◎撤销沙洲县,并入江阴县、常熟县(1949年 补) ◎撤销镇江县,分别设立镇江市、丹徒县(1949年 补) ◎设立常州市,以武进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49年 补) ◎设立苏州市,由吴县析置 ◎设立无锡市(地级),以无锡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下设城中、城东、城西、城南、城北5个区,并辖无锡县 (1949年 补) 南京市 ◎1949年4月23日南京市解放,定格为直辖市,下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区。

1950年
苏北行署区 ◎撤销扬州专区,所属的各县划归泰专区(政务院1950年1月11日批准)(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49-1997)》中有误) ◎泰州专区的台北、东台两县划归盐城专区;海安、如皋两县划归南通专区(政务院1950年1月11日批准) ◎撤销扬州市,设立扬州县(苏北行署1950年5月8日报告备案) ◎撤销涟东县,并入涟水县,驻地由高沟镇迁至涟城镇(华东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28日公布) ◎撤销淮宝县,并入淮阴、淮安、宝应3县华东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28日批准) ◎撤销扬州县,设立扬州市(华东编委批准,苏北行署1950年8月8日公布) ◎设立清江市,以淮阴县城清江镇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东台市,以东台县城东台镇为其行政区域(华东军政委员会转报政务院批准,苏北行署1950年12月28日公布,苏北行署1952年1月11日 报告该市未能成立) ◎南通专区的南通市升格为地级市,改为省直辖(华东军政委员会1950年3月18日批准) ◎苏北行署区人民行政公署由泰州市迁至扬州市(政务院批准) ◎撤销泰州市,并入泰县(1950年5月) ◎设立泰州市,由泰县析置(1950年8月) 苏南行署区 ◎设立常熟市,以常熟县城虞山镇为其行政区域(苏南行署1950年10月24日报告备案) ◎苏州市升格为地级市,暂由苏州专区代管(苏南行署1950年10月24日报告备案) 南京市

1951年
苏北行署区 ◎设立淮北盐区(县级),以淮北盐管局的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设立南通市城南、城东区,城西、城中、唐闸、钟秀、狼山、芦泾8个区(苏北行署1951年12月12日批准) ◎建阳县更名为建湖县(江苏省)(政务院批准,华东军政委员会1951年6月13日通知) ◎台北县更名为大丰县(江苏省) (政务院批准,华东军政委员会1951年6月13日通知) ◎如东县驻地由马塘镇迁至掘港镇(政务院1951年11月批准) ◎撤销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合并设立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批准) 苏南行署区 ◎撤销嵊泗列岛军事管制委员会,设立嵊泗县(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 ◎撤销无锡市城中、城东、城西、城南、城北5个区,设立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区(无锡市人民政府1951年10月报告备案) ◎设立苏州市东区、西区、南区、北区、中区、城东、城西7个区(苏州市无锡市人民政府1951年报告备案) ◎撤销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合并设立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批准) 南京市

1952年
撤销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合并设立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批准) ◎南京市划归江苏省。(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批准) ◎撤销苏州市城东区、城西区,设立郊区。(苏州市人民政府1952年报告备案) ◎将无锡市的无锡县划归常州专区。(苏南行政公署1952年报告备案) ◎将新安县更名为新沂县。(内务部1952年批准,9月7日实施) ◎将邳睢县驻地由土山镇迁至运河镇。(内务部1952年批准,10月10日实施) ◎将山东省的徐州市及滕县专区的丰县、沛县、华山、铜北4县,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和赣榆、邳县、东海3县划归江苏省。(政务院1952年 11月25日批准)

1953年
◎撤销常州专区,所属的武进、金坛、溧阳3县划归镇江专区;江阴、宜兴、无锡3县划归苏州专区。(政务院1953年2月6日批准) ◎设立徐州地区,领导省直辖的华山、铜北、丰县、沛县、邳县、东海、赣榆、砀山、萧县9县。(政务院1953年3月6日批准) ◎撤销太湖办事处,设立震泽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3月27日实施) ◎撤销华山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丰县、砀山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 ◎撤销铜北县,恢复铜山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 ◎销销邳睢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邳县、睢宁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 ◎撤销南通市城南、城中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城东区、城西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13日批准) ◎撤销淮北盐区,其行政区域并入新海连市。(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17日批准报告备案) ◎常州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6个市辖区。(政务院1953年2月6日批准) [本站注:常州市6个市辖区分别是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戚墅堰区] ◎省直辖的扬州市划归扬州专区。(政务院1953年2月6日批准) ◎淮阴专区的新沂县、睢宁县划归徐州专区。(政务院1953年批准,4月8日实施) ◎中央直辖的南京市划归由江苏省管辖。(政务院1953年12月17日批准) ◎将泰州专区更名为扬州专区,专员公署由泰州市迁至扬州市。(政务院1953年2月6日批准) ◎将东海县驻地由石榴树迁至新海连市。(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7月13日批准) ◎江苏省的嵊泗县划归浙江省。(华东行政委员会电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6月26日报告备案) ◎山东省的日照、临沭、郯城、兰陵、峄县、临沂、单县、鱼台8县与江苏省的赣榆、东海、邳县、新沂、铜山、砀山、沛县7县之间调整部分 界线。(政务院1953年8月15日批准) ◎撤销南京市第十二区,设立大厂镇。(1953年补)

1954年
◎设立南通市郊区(南通市人民政府1954年报告备案) ◎设立苏州市枫桥区、木渎区,分别以吴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江苏省人民政府1954年批准) ◎新海连市、清江市、泰州市、扬州市、镇江市、常熟市改由省直辖(内务部1954年批准,11月22日实施) ◎盐城专区的淮安县划归淮阴专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4年8月30日报告备案) ◎江苏省赣榆县的汾水岭村、小张庄村划归山东省日照县;山东省郯城县的黑豆洞村、前城村、后城村、王家村、肖家村、黄家圈村、社子村 划归江苏省东海县;山东省单县的胡杨庄村、董台子庄村划归江苏省砀山县(内务部1954年3月26日批准)

1955年
◎撤销常州市东区、西区、南区、北区、戚墅堰区,设立天宁、广化、钟楼3区(常州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15日报告备案) ◎撤销南通市钟秀区、狼山区、芦泾区(南通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报告备案) ◎南京市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区分别更名为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浦口、燕子矶、栖霞、 雨花台、中山陵园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11月15日报告备案) ◎徐州市第一、二、三、四区分别更名为鼓楼区、子房区、云龙区、王陵4区(徐州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8月26日报告备案) ◎苏州市东区、西区、南区、北区、中区、郊区更名为平江、北塔、沧浪、金阊、观前、城郊6区(苏州市人民委员会1955年报告备案) ◎江苏省徐州专区的砀山县、萧县划归安徽省宿县专区;安徽省宿县专区的盱眙县、泗洪县划归江苏省(国务院1955年2月21日批准,3月25日 实施)

1956年
◎设立邗江县,以江都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6年3月9日批准) ◎设立洪泽县,以泗洪、淮阴、盱眙3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6年4月3日批准) ◎撤销无锡市第六、七、八区,合并设立郊区(无锡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报告备案) ◎撤销苏州市城郊、枫桥、木渎3区,合并设立郊区(苏州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报告备案) ◎撤销常州市天宁、广化、鼓楼、郊区4区,合并设立戚墅堰区(常州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报告备案) ◎撤销南通市城东、城西、唐闸3区(南通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报告备案) ◎扬州专区的仪征、六合、江浦3县和苏州专区的宜兴县划归镇江专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2月23日报告备案) ◎镇江专区的扬中县划归扬州专区;武进县划归苏州专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2月23日报告备案) ◎扬州专区的扬中县划归镇江专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1月8日报告备案) ◎镇江专区的仪征、六合、江浦3县划归扬州专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6年12月24日报告备案) ◎无锡市第一、二、三、四、五更名为崇安、工运、南长、西新、北塘区(无锡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报告备案) ◎山东省峄县兴义区徒沟乡的小楼子、小韩庄、刘庄、殷庄、吴庄、苏庄、胡庄、孙庄、陈将庄、小彭庄10个村;微山县韩庄区马山乡的东马 山、西马山、东陇子、西陇子、徐庄、东楼、北局子7个村,厉湾乡的大厉家湾(包括另一小村)、东厉家湾、姚山子3个村,和石楼乡的南 石楼、北石楼、小石楼3个村(石楼又名石榴);以及黄山岛上的孙家庄、蒋家庄、李家庄、厉家庄、陈家庄、后李庄、西马山7个村,套里 岛上的祖套、王套、杨套3个村,共25个村划归江苏省徐州市。微山湖湖面由山东省微山县统一管理。(国务院1956年7月11日批准)

1957年
◎设立灌南县,以灌云、涟水两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11月29日批准) ◎设立沙洲县,以江阴、常熟两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11月29日批准,1961年12月1日成立) ◎设立通如县,由南通、如皋两县的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11月29日批准,【未成立】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 31日报告备案) ◎设立黄桥县,由泰兴县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7年11月29日批准,【未成立】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8月31日报告备案) ◎撤销徐州市子房区,设立环城、大黄山矿、利国矿3区(徐州市人民委员会1957年5月7日报告备案) ◎设立常州市天宁、广化、鼓楼3区(常州市人民委员会1957年报告备案) ◎东海县驻地由新海连市海州镇迁至东海县牛山镇(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7年报告备案)

1958年
◎将江苏省松江专区的嘉定县、宝山县、上海县划归上海市(国务院1958年1月14日批准) ◎撤销松江专区,并入苏州专区(国务院1958年3月26日批准) ◎撤销常熟市,并入常熟县(国务院1958年4月5日批准) ◎撤销徐州市王陵、环城、贾汪矿、大黄山矿、利国矿5区,设立郊区(徐州市人民委员会1957年5月7日报告备案) ◎撤销清江市、淮阴县,设立淮阴市(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撤销邗江县,并入扬州市(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撤销丹徒县,并入镇江市(国务院1958年9月5日批准) ◎撤销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区、中山陵园区、雨花台区,设立郊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报告备案) ◎撤销南京市大厂镇,并入浦口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58年报告备案) ◎撤销苏州市北塔、观前两区,并入平江、沧浪、金阊3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报告备案) ◎撤销苏州市郊区,并入吴县(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报告备案) ◎撤销泰州市、泰县,合并设立泰州县(国务院1958年12月20日批准) ◎撤销南通市郊区(南通市人民委员会1956年报告备案) ◎扬州专区的六合、江浦两县和镇江专区的江宁县划归南京市(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6日报告备案) ◎苏州专区的无锡县划归无锡市;武进县划归镇江专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7月6日报告备案) ◎苏州、南通、徐州、常州4市分别由苏州、南通、徐州、常州4专区代管(国务院批准,1958年9月19日实施) ◎省直辖的新海连、清江、镇江3市和扬州、泰州两市分别划归徐州、淮阴、常州和扬州4专区(国务院批准,1958年9月19日实施) ◎镇江专区更名为常州专区,驻地由镇江市迁至常州市(国务院1958年8月2日批准) ◎江苏省江宁县的前泰来、后泰来、谢家、晏公庙、湖河塘等5个自然村划归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务院1958年9月20日批准) ◎江苏省苏州专区的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6县和南通专区的崇明县划归上海市(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批准)

1959年
◎设立常州市郊区(常州市人民委员会1959年1月报告备案) ◎撤销无锡市工运区、西新区、郊区(无锡市人民委员会1959年报告备案) ◎常州专区更名为镇江专区,专员公署由常州市迁至镇江市(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7月24日报告备案)

1960年
◎撤销震泽县,并入吴县(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撤销徐州市郊区,设立贾汪镇(县级)(徐州市人民委员会1960年3月31日报告备案) ◎设立金湖县,以宝应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0年4月29日批准) ◎撤销南京市郊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60年日报告备案) ◎设立无锡市太湖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0年批准)

1961年
◎设立苏州市北塔、胥江、桃坞、郊区4区(苏州市人民委员会1961年5月17日报告备案) ◎徐州专区的铜山县划归徐州市;镇江专区的武进县划归常州市(国务院1961年批准,3月2日实施) ◎新海连市更名为连云港市(国务院1961年9月2日批准)

1962年
◎撤销泰州县,分别设立泰州市、泰县(国务院1962年3月27日批准) ◎设立丹徒县,以原丹徒县并入镇江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3月27日批准) ◎设立兴东县,以兴化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3月27日批准) ◎设立邗江县,以原邗江县并入扬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苏州市、常州市、南通市、徐州市改由省直辖(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6月25日报告备案) ◎连云港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新浦、海州两区、连云港、盐区两办事处(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6月25日报告备案) ◎南京市的六合、江浦两县划归扬州专区;江宁县划归镇江专区(国务院1962年9月25日批准) ◎无锡市的无锡县划归苏州专区(国务院1962年9月25日批准) ◎徐州市的铜山县划归徐州专区(国务院1962年9月25日批准) ◎常州市的武进县划归镇江专区(国务院1962年9月25日批准)

1963年
◎设立南京市陵园、雨花台、燕子矶、江东4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63年报告备案) ◎撤销苏州市北塔区、胥江区、桃坞区、郊区(苏州市人民委员会1963年2月22日报告备案) ◎设立徐州市郊区办事处(县级)(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3年4月25日批准) ◎无锡市太湖区更名为郊区

1964年
◎淮阴市更名为清江市(国务院1964年8月18日批准) ◎设立淮阴县,以原淮阴县并入清江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4年10月31日批准) ◎撤销兴东县,其行政区域并入兴化县(国务院1964年10月31日批准) ◎撤销贾汪镇,设立徐州市贾汪矿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4年11月17日批准)

1965年
◎撤销南京市陵园区、燕子矶区、江东区,设立栖霞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65年报告备案) ◎撤销徐州市贾汪矿区,设立贾汪区、矿区(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5年10月26日批准) 注 原文:设立徐州市矿区;徐州市贾汪矿区更名为贾汪区

1966年
◎设立六合地区,辖扬州专区的六合、仪征、江浦、金湖4县及淮阴专区的盱眙县,驻六合县(中共中央、国务院1966年批准,3月5日实施) ◎设立响水县,以滨海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驻地响水口镇(国务院1966年3月9日批准) ◎常州市天宁、广化、鼓楼、戚墅堰4区分别更名为东风、向阳、胜利、卫东4区(常州市人民委员会1966年9月23日报告备案)

1967年
◎南京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6区分别更名为要武、朝阳、遵义、红卫、延安、东方红6区(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报 告备案) ◎徐州市鼓楼、云龙两区分别更名为延安、红卫两区(徐州市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报告备案) ◎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3区分别更名为东风、红旗、延安3区(苏州市人民委员会1967年报告备案)

1968年
◎无锡市崇安区更名为崇武区(无锡市革命委员会1968年3月21日报告备案)

1969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70年
◎设立南京市钟山特区(县级)(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批准) ◎连云港市连云港、盐区两办事处分别更名为连云区、盐区两区(连云港市革命委员会1970年报告备案) ◎各专区更名为地区

1971年
◎撤销六合地区,所属的盱眙、金湖两县划归淮阴地区;六合、仪征两县划归扬州地区;江浦县划归南京市(国务院1971年2月22日批准) ◎镇江地区的江宁县划归南京市(国务院1971年2月22日批准) ◎淮阴县驻地由清江市市区迁至淮阴县王营镇 ◎山东省临沭县蛟龙区朱范公社的东朱范、西朱范、王半路、袁半路、姚朱范、李小湾6个村,石门公社的石门头二、石门三、石门头四3个 村,烈町公社的东窝子村;大兴区北辰公社的北辰一、北辰二、小埠子、老古墩4个村以及观堂区镇化公社的南辰、长沙头、东尧、郑庄4个 村,磨山公社的西山后、东山后两个村,共计20个村划归江苏省。

1972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73年
◎南京市要武、朝阳、遵义、红卫、延安、东方红6区分别更名为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6区(南京市革命委员会1973年报告 备案)

1974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75年
◎撤销南京市钟山特区(南京市革命委员会1975年4月报告备案) ◎扬州地区的六合县划归南京市(国务院1975年11月8日批准) ◎徐州市红卫区更名为云龙区

1976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77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78年
◎撤销徐州市郊区办事处(徐州市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31日报告备案) ◎无锡市崇武区更名为崇安区(无锡市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25日报告备案)

1979年
◎设立南通市城中、港闸、郊区3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19日批准) ◎徐州市延安区更名为鼓楼区(徐州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报告备案) ◎安徽省来安县文山公社的王渡生、联合生、高涵3个生产队划归江苏省南京市(国务院1979年4月20日批准)

1980年
◎设立南京市大厂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0年4月26日批准) ◎常州市东风、向阳、胜利、卫东4区更名为天宁、广化、钟楼、戚墅堰4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0年6月9日批准) ◎苏州市东风、红旗、延安3区更名为平江、沧浪、金阊3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0年6月9日批准)

1981年
◎设立连云港市郊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1年9月7日批准)

1982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83年
◎清江市更名为淮阴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淮阴、扬州、镇江3市升为地级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徐州地区,所属的铜山、丰县、邳县、沛县、睢宁、新沂5县划归徐州市;赣榆、东海两县划归连云港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淮阴地区,所属的淮阴、沭阳、洪泽、灌南、泗洪、涟水、宿迁、淮安、金湖、盱眙11县划归淮阴市;灌云县划归连云港市(国务院 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盐城县,设立盐城市(地级) (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盐城地区、所属的建湖、射阳、阜宁、大丰、东台、响水、海滨6县划归盐城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南通地区,所属的南通、海门、启东、如东、如皋、海安6县划归南通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镇江地区,所属的高淳,溧水两县划归南京市;宜兴县划归无锡市;金坛、武进、溧阳3县划归常州市;丹徒、丹阳、扬中、句容4县划 归镇江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扬州地区,所属的江都、泰县、邗江、高邮、靖江、宝应、泰兴、兴化、仪征9县划归扬州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苏州地区,所属的吴县、吴江、太仓、昆山、沙洲5县划归苏州市;江阴、无锡两县划归无锡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撤销常熟县,设立常熟市(国务院1983年1月18日批准) ◎设立淮阴市青浦区,清河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2月19日批准) ◎设立盐城市城区、郊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2月12日批准) ◎设立扬州市广陵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2月26日批准) ◎撤销南通市城中区、港闸区,合并设立城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2月16日批准) ◎设立镇江市城区、郊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8月17日批准) ◎撤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合并设立新海区;撤销盐区、郊区,合并设立云台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6月14日批准) ◎设立苏州市郊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11月24日批准) ◎设立徐州市郊区(江苏省人民政府1983年3月29日批准)

1984年
◎泰县的泰西乡、朱庄乡划归泰州市(国务院1984年9月13日批准) ◎镇江市城区、郊区更名为京口区、润州区(1984年10月 补) ◎设立扬州市郊区(1984年 补)

1985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86年
◎撤销连云港市新海区,设立新浦区、海州区(国务院1986年4月7日批准) ◎撤销仪征县,设立仪征市(国务院1986年4月21日批准) ◎撤销常州市广化区,分别并入钟楼区、天宁区(国务院1986年9月8日批准) ◎撤销沙洲县,设立张家港市(国务院1986年9月16日批准) 注:市人民政府驻杨舍镇

1987年
◎撤销江阴县,设立江阴市(国务院1987年4月23日批准) ◎撤销丹阳县,设立丹阳市(国务院1987年12月15日批准) ◎撤销宿迁县,设立宿迁市(国务院1987年12月15日批准) ◎撤销东台县,设立东台市(国务院1987年12月17日批准) ◎撤销淮安县,设立淮安市(国务院1987年12月22日批准) ◎撤销兴化县,设立兴化市(国务院1987年12月22日批准) ◎设立无锡市马山区(国务院1987年12月22日批准) 注:以马山镇为马山区的行政区域

1988年
◎撤销宜兴县,设立宜兴市(国务院1988年1月9日批准)

1989年
◎撤销昆山县,设立昆山市(国务院1989年7月27日批准) ◎撤销启东县,设立启东市(国务院1989年11月13日批准)

1990年
◎撤销新沂县,设立新沂市(国务院1990年2月5日批准) ◎撤销溧阳县,设立溧阳市(国务院1990年8月15日批准)

1991年
◎撤销如皋县,设立如皋市(国务院1991年2月6日批准) ◎撤销高邮县,设立高邮市(国务院1991年2月9日批准) ◎南通市城区更名为崇川区,郊区更名为港闸区(国务院1991年5月6日批准)

1992年
◎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国务院1992年2月17日批准) ◎撤销邳县,设立邳州市(国务院1992年7月7日批准) ◎撤销泰兴县,设立泰兴市(国务院1992年9月21日批准)

1993年
◎撤销南通县,设立通州市(国务院1993年1月8日批准) ◎撤销太仓县,设立太仓市(国务院1993年1月8日批准) ◎撤销靖江县,设立靖江市(国务院1993年7月14日批准) ◎徐州市郊区更名为泉山区(国务院1993年9月2日批准) ◎撤销金坛县,设立金坛市(国务院1993年11月20日批准)

1994年
◎撤销江都县,设立江都市(国务院1994年4月26日批准)。 ◎撤销海门县,设立海门市(国务院1994年4月26日批准)。 ◎撤销扬中县,设立扬中市(国务院1994年5月19日批准)。 ◎撤销泰县,设立姜堰市(国务院1994年7月27日批准)

1995年
◎撤销句容县,设立句容市(国务院1995年4月6日批准)。 ◎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市人民政府驻长桥镇(国务院1995年6月8日批准)。 ◎撤销武进县,设立武进市,市人民政府驻湖塘镇(国务院1995年6月8日批准)。 ◎撤销无锡县,设立锡山市,市人民政府驻东亭镇(国务院1995年6月8日批准)。 ◎徐州市矿区更名为九里区(国务院1995年12月26日批准)

1996年
◎将淮阴市的灌南县划归连云港市管辖(国务院1996年7月19日批准)。 ◎撤销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宿迁市新设宿城区。将淮阴市沭阳、泗阳、泗洪3县划归宿迁市管辖(国务院1996年7月19日批准)。 ◎设立宿豫县,县人民政府驻顺河镇(国务院1996年7月19日批准)。 ◎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泰州市新设海陵区。将扬州市代管的泰兴、姜堰、靖江、兴化4县级市划归泰州市代管(国务院1996年 7月19日批准)。 ◎撤销盐城市郊区,设立盐都县,县人民政府驻潘黄镇(国务院1996年8月1日批准)。 ◎撤销大丰县,设立大丰市(国务院1996年8月1日批准)。

1997年
设立泰州市高港区,以姜堰、泰兴2市部分区域为高港区的行政区域。将姜堰市部分区域划归泰州市海陵区(国务院1997年8月20日批准)

1998年
本年度无变更

1999年
本年度无变更

2000年
◎将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国务院2000年1月5日批准)。 ◎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国务院2000年12月21日批准)。 ◎撤销县级锡山市,设立无锡市锡山区和惠山区。同时撤销无锡市马山区,并将无锡市郊区更名为滨湖区(国务院2000年12月21日批准)。 ◎将地级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撤销县级淮安市和淮阴县,分别设立淮安市楚州区和淮阴区(国务院2000年12月21日批准)。 ◎撤销邗江县,设立扬州市邗江区(国务院2000年12月21日批准)。 ◎撤销县级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和相城区(国务院2000年12月31日批准)

2001年
撤销连云港市云台区(国务院2001年10月1日批准)

2002年
◎撤销县级武进市,设立常州市武进区。 ◎将常州市郊区更名为新北区。将原常州市郊区的永红、五星、西林、北港4个乡和新闸镇划归钟楼区管辖,将原常州市郊区的茶山、雕庄、 红梅、青龙4个乡划归常州市天宁区管辖。 ◎撤销南京市浦口区和江浦县,设立新的南京市浦口区。区人民政府驻珠江镇。 ◎撤销南京市大厂区和六合县,设立南京市六合区。区人民政府驻雄州镇。 ◎撤销丹徒县,设立镇江市丹徒区。

2003年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迁至堰桥镇。(民政部2003年4月27日批准 民函[2003]76号) ◎盐城市城区更名为亭湖区;撤销盐都县,设立盐城市盐都区。

2004年
◎调整宿迁市部分行政区划(国务院2004年1月15日 批准国函[2004]6号):(1)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区辖原宿豫县的顺河、 皂河、大兴、来龙、蔡集、王官集、黄墩、晓店、陆集、仰化、丁咀、关庙、新庄、侍岭14个镇和曹集、保安2个乡以及宿城区的井头乡。 区人民政府驻顺河镇。(2)将原宿豫县的耿车镇、埠子镇、洋北镇、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三棵树乡和泗阳县的洋河镇、郑楼镇、中扬 镇、仓集镇、屠园乡以及泗洪县的陈集镇划归宿城区管辖。调整后,宿城区辖幸福、项里、河滨、古城4个街道和双庄、耿车、埠子、洋北、 龙河、洋河、郑楼、中扬、仓集、陈集10个镇以及罗圩、南蔡、三棵树、屠园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

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