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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1962年行政区划



  1. 牡丹江市的宁安县划归牡丹江专区。(国务院1962年9月22日批准)
  2. 牡丹江专区的虎饶县划归合江专区。(国务院1962年11月18日批准)
  3. 设立海林县,以原海林县并入牡丹江市、林口县、宁安县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4. 撤销友谊县,设立集贤县,以友谊县和原集贤县并入双鸭山市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5. 设立铁力县,以原铁力县并入庆安县的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2年10月20日批准)
  6. 撤销伊春市南岔、带岭、翠恋、美溪、浩良河、双子河、伊新、五营、新青、五星、大丰、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16区,设立南岔、五营、带岭、翠恋、美溪、浩良河、双子河、伊新、新青、大丰、五星11区。(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17日批准)
  7. 撤销鹤岗市新华区。(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