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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1960年行政区划



  1. 撤销北安县,设立北安市。(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2. 撤销虎林县、饶河县,合并设立虎饶县,驻虎林镇。(国务院1960年1月7日批准)
  3. 牡丹江专区的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国务院1960年4月1日批准)
  4. 撤销集贤县,设立友谊县,以集贤县的东部(友谊农场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集贤县其他地区并入双鸭山市。(国务院1960年4月29日批准)
  5. 撤销嫩江专区,所属的拜泉、克山、克东、依安、泰来、龙江、讷河、林甸、甘南、嫩江、富裕11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划归齐齐哈尔市。(国务院1960年5月12日批准)
  6. 松花江专区的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国务院1960年5月12日批准)
  7. 哈尔滨市的肇东县划归松花江专区。(国务院1960年5月12日批准)
  8. 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地级),以安达县全部和肇州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60年5月26日批准)
  9. 设立安达市天泉、萨尔图、杏树岗、大庆4区。(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1960年12月6日批准)
  10. 鹤岗市改为省辖市,下设西山、新街基、南山、兴山、兴安、大陆、东山、新一、新华9区。(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1960年12月10日批准)
  11. 设立伊春市新青、五星、大丰、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8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