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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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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盐池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总面积8661平方千米。总人口16万人(2003年)。
  县人民政府驻花马池镇,邮编:751500。代码:640323。区号:0953。拼音:Yanchi Xian。
  


行政区划

  盐池县辖4个镇、4个乡: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王乐井乡、冯记沟乡、青山乡、麻黄山乡。



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为少数民族游牧地,史称“戎狄居地”。战国时秦在今盐池县置昫衍县,与乌氏县同为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之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昫衍属北地郡,汉同秦制。三国时,盐池曾先后属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公元407年匈奴铁费部赫连勃勃建立夏国,盐池为其腹地。北魏统一北方后,置西安州,盐池属其管辖。西魏改西安州为盐州。北周时,盐池大部属盐州五原郡。隋废五原郡,改置盐川郡,盐池属其管辖。唐代,改盐川郡为盐州,此期间于神龙年间(公元705年或706年)在今盐池县西南部惠安堡置温池县,先后属灵州、威州。今盐池县大部分属盐州五原县,北宋及西夏建国后,盐州属其管辖。元代,盐州并入环州。明朝正统八年(1443年)在今盐池置花马池营,成化年间再筑花马池城(今盐池县城),弘治六年(1493年)改置为花马池守御千户所,正德二年(1507年)又改为宁夏后卫。清雍正时,废卫所改称州县,宁夏后卫改为灵州花马池分州,属甘肃省朔方道(亦称宁夏道)。
  中华民国建立后于民国二年(1913年)将花马池分州改置为盐池县。此时亦将原属灵州管辖的惠安、盐积、隰宁、萌城四堡划归盐池县管辖。1929年宁夏省建立,盐池县属其管辖。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解放了盐池,建立了工农政权(亦称苏维埃),不久,改为抗日民主政权,属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此时国民党宁夏省在惠安堡建立盐池县政府,管辖当时已被红军解放不久后撤退放弃的惠安堡、萌城堡等地,形成两个盐池县并存的局面。1947年,国民党蒋介石部进攻陕甘宁边区,宁夏马鸿逵部出兵配合,侵占了盐池县的大部分地区。因此,陕甘宁边区盐池县政府迁至县境南部山区李塬畔时,国民党宁夏省盐池县政府迁至盐池县城。194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收复盐池(此前在1947年7月曾恢复过一次,时仅月余又撤退)。盐池县政府由山区返回县城。9月,宁夏全省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陕甘宁边区撤销,并存13年之久的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
  1951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盐池县属甘肃省河东回族自治区。1955年河东回族自治区改为吴忠回族自治州,盐池县属该州。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盐池县直属自治区。1972年银南地区成立,盐池县属银南地区。1998年银南地区改为地级吴忠市。

  盐池置县后,共辖10堡。后将10堡改设为4个区,第一区辖西水堡、铁柱泉堡;第二区辖边三堡、外属堡;第三区辖南水堡、里三堡(以上为旧六堡);第四区辖惠安、盐积、隰宁、萌城。第四区的四个堡俗称新四堡。
  1936年后,两个盐池县的行政区划不同。陕甘宁边区盐池县,下设区、乡、村。开始为4个区22乡,即城区、北区、南区各辖5乡,西区辖7个乡。1937年夏,定边县将红军解放时原属盐池辖地划归定边县第二区管辖的井沟、二道沟、红井子、大水坑、苏堡子、李塬畔等地划归盐池,盐池县组建了第五区,辖5乡;同时将原4个区改称第一、二、三、四区,各区的驻地也有所变动。1942年秋,将第二区的第一、二乡划归第一区,合并为第一区第六乡;将第三区的第四、七乡划归第二区为第二区第一、二乡;第三区第六乡改为第三区第四乡。原5个区27乡调整为5个区26乡。1947年,马鸿逵部侵占盐池县城后,盐池县政府转移到县境南部山区(第五区境内)。1948年第五区增置第六、七乡2乡。
  国民党盐池县1936年到1940年间,辖2乡7保。一乡驻惠安堡,辖4个保,一保惠安堡,二保盐积堡,三保、四保均在隰宁堡;二乡驻萌城,辖3个保,一保萌城,二保牛皮沟,三保高窑子。1940年,将同心县的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划归盐池县,这时增设3乡8保:三乡驻韦州(辖3保),四乡驻红城水(辖2保),五乡驻下马关(辖3保)。1943年将金积县的红奇堡划归盐池,置为六乡(驻关口湾,辖2保)。至此,共辖7乡17保。1949年,宁夏解放,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韦州、下马关、红城水复归同心县。
  1949年8月,边区盐池县恢复了被占地区,将宁夏省盐池县的惠安堡、萌城等地解放,当即恢复原辖5个区及所属各乡人民政权,并将惠安堡、萌城等地建为第六区,驻安宁堡,辖4乡;至此,统一后的盐池县共辖6个区32乡。1952年,在黄麻山设置第七区,其所辖地区大部分为第五区划出的;原辖32个乡调整为40乡。1955年,将7个区的乡作调整,减少为29个乡;城关乡撤销,改置为城关镇。
  1958年人民公社化,在原7个区的基础是组建为五星、国庆、红星、奋勇、星火、先锋、跃进7个人民公社,区、乡建制撤销。不久,各公社以驻地更名为城郊、余庄子、王乐井、侯家河、大水坑、惠安堡、麻黄山公社。城郊公社驻县城,辖城关、长城、李家沟沿、柳汤堡、陈家圈、八岔梁、王庄子7个大队;余庄子公社驻高沙窝,辖高沙窝、英雄堡、二步坑、苏步井、芨芨沟5个大队;王乐井公社驻何家墩,辖何家墩、石山子、牛毛井、孙记楼、官滩5个大队;侯家河公社驻侯家河,辖吴记油房、太平庙、侯家河、古峰庄、暴记春、四六庄6个大队;大水坑公社驻大水坑,辖大水坑、柳条井、圈湾子、吴家乐场、红井子、马坊、苏堡子7个大队;惠安堡公社驻惠安堡,辖惠安堡、叶儿庄、隰宁堡、狼步掌、萌城、盐积堡6个大队;麻黄山公社驻麻黄山,辖孙记水、史家湾、陈家洼子、沙崾岭、赵家湾、下高窑、麻黄山7个大队。
  1960年冬,余庄子公社更名为高沙窝公社。1961年,从侯家河、惠安堡、大水坑3个公社各划出一部分地区,增设了马儿庄公社,驻马儿庄,辖马儿庄、老盐池、冯记沟、四六庄4个大队。1968年,侯家河公社更名为青山公社。
  1976年,除青山公社未变动,其他7个公社均一分为二。由城郊公社分设柳杨堡公社,高沙窝公社分设苏步井公社,王乐井公社分设鸦儿沟公社,大水坑公社分设红井子公社,马儿庄公社分设冯记沟公社,惠安堡公社分设萌城公社,麻黄山公社分设后洼公社。全县辖15个公社。
  1984年,公社体制改革。将城郊公社改为城郊区(下辖长城、田记掌、四墩子、沟沿、八岔梁等5个小乡),其余14个公社均改为乡。1985年3月,由大水坑乡划出一部分组建大水坑镇。1987年1月,撤销大水坑乡并入大水坑镇。
  1988年9月,撤销城郊区和其附属的5个小乡,改为城郊乡,驻二堡;至此,全县辖城关、大水坑2镇和城郊、柳杨堡、青山、高沙窝、苏步井、王乐井、鸦儿沟、红井子、马儿庄、冯记沟、惠安堡、萌城、麻黄山、后洼等14个乡。(* 资料出处:《宁夏现代政区变迁沿革》,冯茂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银川)

  2000年,盐池县辖3个镇、13个乡。总人口153584人,各乡镇人口: 城关镇 21536 大水坑镇 26714 惠安堡镇 11400 城郊乡 13965 柳杨堡乡 6393 苏步井乡 4342 高沙窝乡 8112 王乐井乡 9177 鸦儿沟乡 7730 冯记沟乡 6467 马儿庄乡 4869 青山乡 9048 红井子乡 6368 萌城乡 7165 麻黄山乡 6070 后洼乡 4228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

  
2003年,盐池县行政区划调整由原来的13个乡、3个镇调整为4个乡、4个镇,即: 撤并城关镇、城郊乡、柳杨堡乡和城西滩吊庄,成立花马池镇; 撤并高沙窝乡和苏步井乡,成立高沙窝镇; 撤并大水坑镇和红井子乡,成立新的大水坑镇; 撤并惠安堡镇和萌城乡,成立新的惠安堡镇; 撤并王乐井乡和鸦儿沟乡,成立新的王乐井乡; 撤并冯记沟乡和马儿庄乡,成立新的冯记沟乡; 撤并麻黄山乡和后洼乡,成立新的麻黄山乡; 青山乡不变。 把原马儿庄乡老盐池村划归新成立的惠安堡镇、原鸦儿沟乡的李庄子村划归新成立的高沙窝镇、原苏步井乡的高利乌素村划归新成立的花马池镇、原后洼乡王兴庄村划归新成立的大水坑镇。调整后的乡镇设置为:
  花马池镇:总面积1029平方千米,人口44762人,辖15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原城郊乡政府驻地。
  大水坑镇:总面积1227平方千米,人口25781人,辖15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大水坑村。
  高沙窝镇:总面积1112平方千米,人口12170人,辖14个村委会,镇政府驻高沙窝村。
  惠安堡镇:总面积1050平方千米,人口21259人,辖1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镇政府驻惠安堡村。
  王乐井乡:总面积835平方千米,人口19367人,辖13个村委会,乡政府驻王乐井村。
  冯记沟乡:总面积727平方千米,人口9540人,辖8个村委会,乡政府驻冯记沟村。
  麻黄山乡:总面积600平方千米,人口11002人,辖13个村委会,乡政府驻原麻黄山村。
  青 山 乡:总面积550平方千米,人口10948人,辖8个村委会,乡政府驻侯家河村。   
  


乡镇简介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