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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
Jia Mu Si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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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松花江下游沿岸。位于祖国东北边陲,地处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汇流的三江平原腹地。东邻双鸭山市,西依哈尔滨、伊春市,南接牡丹江、七台河、鸡西市,北邻鹤岗市。国境(界江)线总长449千米,东隔乌苏里江、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边区相望。全市总面积为3.27万平方千米。
  2003年末,全市总人口244.7万人,其中市区人口82万人;非农业人口115.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47.1%。全市共有42个少数民族,人口10380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4%,其中蒙古族、回族、朝鲜族、满族、赫哲族人口分别为4007人、6457人、26558人、62587人、2668人,其余37个少数民族人口均在千人以下。
  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长夏短。
  市人民政府驻前进区。邮编:154002。行政区划代码:230800。区号:0454。拼音:Jiamusi Shi。



行政区划


  2006年7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佳木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6]63号):同意撤销佳木斯市永红区,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佳木斯市郊区管辖。郊区人民政府驻友谊路。调整后,佳木斯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2005年,佳木斯市辖5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

  佳木斯市  面积31528平方千米,人口249万(2004年)。
  
前进区   面积 14平方千米,人口16万。邮政编码154002。
  永红区   面积 36平方千米,人口17万。邮政编码154003。
  向阳区   面积 24平方千米,人口10万。邮政编码154002。
  东风区   面积 53平方千米,人口10万。邮政编码154005。
  郊 区   面积 756平方千米,人口30万。邮政编码154004。
  同江市   面积6252平方千米,人口17万。邮政编码156400。市人民政府驻同江镇。
  富锦市   面积8227平方千米,人口45万。邮政编码156100。市人民政府驻富锦镇。
  桦南县   面积4416平方千米,人口44万。邮政编码154400。县人民政府驻桦南镇。
  桦川县   面积2260平方千米,人口22万。邮政编码154300。县人民政府驻悦来镇。
  汤原县   面积3230平方千米,人口27万。邮政编码154700。县人民政府驻汤原镇。
  抚远县   面积6260平方千米,人口11万。邮政编码156500。县人民政府驻抚远镇。
  * 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截至2004年底。2004年市辖区区划调整情况见本页“市辖区简介”。 *



历史沿革


  佳木斯,清康熙年间晚期写作“甲母克寺噶珊”,后汉译“嘉木寺”、“贾木司”、“ 佳木斯”。“佳木斯”一词,一说赫哲语,意为“骨头”或“尸体”;一说满语,“驿丞” 或“站官”之意。周属肃慎,汉晋属挹娄,南北朝属勿吉,隋唐属靺鞨,辽属五国部,金属 胡里改路,元属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清属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辖区。1888年(清光 绪十四年),于今市内永红区丈放“东兴镇街基”,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广商户渐开”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依兰府,归依兰府管辖。1910年3月1日(清宣统二年正月 二十日)正式设置桦川县,改隶桦川县管辖。桦川县署驻东兴镇。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 11月,桦川县署迁驻悦来镇。1930年佳木斯屯与东兴镇合并,定名为“佳木斯镇”,隶属桦 川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4年12月1日,伪满新设三江省,伪省公署驻佳木斯。同时,伪桦 川县公署移驻佳木斯镇。1937年6月27日,伪满决定,调整行政区划,设置佳木斯市,9月成 立佳木斯市制筹备处,12月1日正式成立伪佳木斯市公署,由三江省管辖。1942年全市人口达 到11.6万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同年10月下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佳 木斯成立三江地区行政公署;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设置合江省,省政府驻佳木斯市。 1946年将市郊纯农村部分村屯划归桦川县管辖。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由松江 省直辖。1952年1月,将桦川县的耿家、模范、双合、四丰、中兴5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同年全市分设4个区。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与市 郊周围毗连的桦川县太平山、三家子、新华、靠山、蒙古力、新民6个村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同年3月,桦川县人民委员会由佳木斯移驻湖南营镇。1956年夏,撤销市辖区,分设街道办事 处。1957年11月,将桦川县的黑通、西格木、永安、大来岗、裕太、兴华6个乡和四合山乡花 园屯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58年1月,全市人口超过20万人,恢复市辖区,分设长安、三合、 和平3个城市区和1个郊区。同年8月,佳木斯市划归合江专区代管。1959年3月,将桦川县的 悦来、新城、星火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61年1月,增设佳东区。同年3月,撤销郊区 。1964年8月,为缩小城市郊区,将郊区的大来、永安、西格木、悦来、建国、星火、拉拉街 、苏家店、中伏、梨树、新城11个公社划归桦川县管辖,但西部的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 社因距桦川县城较远,不便领导,仍由佳木斯市代管。
  1966年2月,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1968年4月,划归合江地区管辖。同年,将长安、三 合、和平、佳东4个区分别更名为向阳、永红、前进、东风区;将大来、永安、西格木3个公 社移交桦川县管辖。1972年恢复设立郊区,全市共辖5个区。1978年12月,将桦川县的大来、 永安、西格木3个公社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82年8月,将依兰县的高峰、桦南县的陡沟子和 桦川县的顺山堡等6个生产大队划归佳木斯市管辖。1983年11月1日,佳木斯市改由省直辖。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合江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其原辖的依兰、汤原、桦 南、桦川、萝北、绥滨、富锦、集贤、宝清、饶河、同江、抚远、友谊13县,于1985年1月1 日正式划归佳木斯市领导。1987年2月,同江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同年11月,将佳木 斯市所属的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领导;将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1988年8月,富锦 撤县设市,由佳木斯市代管。1991年4月1日,将佳木斯市所属的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 将宝清、友谊两县划归双鸭山市领导。至此,佳木斯市共辖5区、5县,代管两个县级市。
  1992年,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濒临松花江南岸,是三江平原的中心城市。东与桦川 县为邻,南与桦南县、依兰县接壤,西、北与汤原县隔江相望。全市总面积1094平方公里, 其中城区面积42.7平方公里。全市共辖向阳、前进、永红、东风、郊区5个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辖县,下同)总 人口6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9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 口的4%。市政府驻地前进区。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佳木斯系满语“尸体”之意。相传此地曾是古代的墓地。在其东郊敖其一带曾发现过金元时代的古墓群。

  原名东兴镇,清末始称佳木斯,一九三七年析桦川县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置佳木斯市。此地早在清雍正年间为三姓副都统辖地。光绪年间改置为依兰府地,光绪末年,佳木斯已成为具有百余户人家的小镇。宣统元年(1909年)上派桦川设治员来佳木斯掌管行政事务,民国二年(1913年)因遇水患,将县治移至悦来镇,并于此地设置县佐。自民国五年(1916年)始,随着鹤岗煤矿和梧桐河金矿的开发,佳木斯迅速发展起来。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建立伪满洲国,日本武装移民在此开拓。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一日,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后,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成立三江省公署,佳木斯成为三江省公署所在地,与此同时,桦川县公署再度移驻于此,此地遂成为省、县的政治中心。佳木斯优越的地理位置,不仅是当时的政治中心地,而且也是经济中心和水路交通的枢纽。随着各种机构设施的陆续建置,佳木斯已初具建市规模。康德四年(1937年)九月于三江省公署内设置佳木斯市制筹备处,同年十二月一日治外法权撤销后,正式建置佳木斯市。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将伪三江。东安两省合并为合江省,佳木斯市为合江省省会所在地。全国解放后,恢复东三省,佳木斯市隶属于黑龙江省,为县级市。

  1954年设合江专区,专署驻佳木斯市。原松江省所属桦川(驻佳木斯市)、桦南(驻湖南营)、萝北(驻肇兴镇)、富锦、集贤、抚远(驻绥远镇,即今抚远镇)、依兰、汤原、勃利、饶河、宝清等11县划归合江专区。
  1956年桦南县撤销,并入桦川县。桦川县驻地迁湖南营。合江专区辖10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划归合江专署领导。萝北县迁驻凤翔镇。合江专区辖3市、10县。
  1959年抚远县驻地由抚远镇迁同江镇。
  1960年撤销集贤县,以原集贤县的东部地区设立友谊县(驻友谊农场);原集贤县的西部地区划归双鸭山市。撤销饶河县,并入牡丹江专区的虎饶县。
  1962年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驻福利镇)。合江专区辖3市、9县。
  1963年以富锦县松花江以北的绥滨地区设立绥滨县(驻绥滨镇)。合江专区辖3市、10县。
  1964年恢复桦南(驻桦川县原驻地桦川镇,称为桦南镇)、虎林(驻虎林镇)、饶河(驻饶河镇)、友谊(驻友谊镇)4县。桦川县由桦川镇迁驻佳木斯市。合江专区辖3市、14县。
  1965年由抚远县部分地区设同江县(驻同江镇)。抚远县由同江镇迁驻抚远镇,桦川县由佳木斯市迁驻悦来镇。合江专区辖3市、15县。
  1966年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改由省直辖。合江专区辖15县。
  1967年佳木斯市划归合江专署领导。辖1市、15县。
  1968年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合江专区辖1市、14县。
  1970年合江专区改称合江地区。将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原七台河特区改设七台河市,属合江地区领导。辖2市、13县。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佳木斯市升格为地级市。
  1984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70号)设立友谊县,以合并于集贤县的原友谊县行政区域为友谊县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友谊镇。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78号)撤销合江地区,将桦南、集贤、宝清、富锦、依兰、汤原、桦川、萝北、绥滨、饶河、同江、抚远、友谊共十三个县划归佳木斯市管辖。
  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85号):撤销同江县,设立同江市(县级)。以原同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同江市的行政区域。
  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77号):(1)将佳木斯市的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2)将佳木斯市的萝北县、绥滨县划归鹤岗市管辖。
  1988年8月30日,民政部批准(民[1988]行批19号)撤销富锦县,设立富锦市(县级)。以原富锦县的行政区域为富锦市的行政区域。
  1991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1]4号)将佳木斯市的宝清县、友谊县划归双鸭山市。
  1993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佳木斯市的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管辖。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佳木斯市总人口2358310人。其中:永红区 175624人、向阳区 113414人、前进区 155331人、东风区 109587人、郊区 305988人、桦南县 421901人、桦川县 185412人、汤原县 228405人、抚远县 77474人、同江市 164595人、富锦市 420579人。

  全市有4个民族乡,分别是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汤原县汤旺朝鲜族乡、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和八岔赫哲族乡。全市共有42个民族村,其中朝鲜族村 35 个、赫哲族村5个、满族蒙古族村1个、满族村1个。街津口乡280平方千米、八岔乡287平方千米。


合江地区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 政府决定,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由于新的黑龙江省管辖区域扩大,为加强对 边远地区市县的领导,根据同年7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 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规定,在两省合并的同时,在 省境东北部设立合江专区,管辖依兰、汤原、桦南、勃利、集贤、桦川、富锦、宝清、饶河 、萝北、抚远11县。合江专员公署驻佳木斯市。1956年3月,撤销桦南县,并入桦川县。195 8年8月,将省直辖的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划归合江专区管辖。是时,全专区共辖3市、 10县。1960年1月,将饶河县与虎林县合并为虎饶县,划归牡丹江专区管辖。同年4月,撤销 集贤县,设置友谊县。1962年10月,撤销友谊县,恢复集贤县;11月,将牡丹江专区所属的 虎饶县划归合江专区管辖。1963年12月,以富锦县江北绥滨地区设置绥滨县。1964年6月,撤 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恢复桦南县。同年12月,恢复友谊县。1965年5月,以勃利 县七台河镇设置七台河特区(县级),由合江专区管辖。同年8月,以抚远县西部地区设置同 江县,由合江专区管辖。至此,合江专区共辖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依兰、汤原、桦南 、勃利、集贤、桦川、富锦、宝清、虎林、饶河、萝北、绥滨、同江、抚远、友谊15县和七 台河特区,是全省管辖市、县最多的一个专区。1966年2月,将佳木斯、鹤岗、双鸭山3市改 由省直辖。
  1967年9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合江专员公署正式撤销, 合江专区遂改为合江地区。地区革委会驻佳木斯市,仍辖原合江专区的15县、1特区。1968年 4月,将省直辖的佳木斯市划归合江地区管辖。1970年4月,撤销七台河特区,设置七台河市 (县级);将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管辖。1973年8月,撤销友谊县,并入集贤县。
  1979年2月,根据新《宪法》的规定,将合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合江地区行政公署,“ 由实变虚”,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合江地区行政公署驻佳木斯市。1983年10月,七台河市 升格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并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将佳木斯改由省直辖。是时, 合江地区尚辖12县。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合江地区,与佳木斯市实行地市合并,将原由合江 地区管辖的依兰、汤原、桦南、桦川、集贤、富锦、宝清、萝北、绥滨、同江、饶河、抚远 12县及新恢复的友谊县全部划归佳木斯市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佳木斯市地市合并的新 体制从1985年1月1日起实行。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市辖区简介


  
2004年,经省政府同意,佳木斯市对市辖区行政区域进行部分调整:将郊区的松江乡整建制划归东风区管辖;将东风区佳南办事处的红霞、三江、宏达、双合四个社区划归前进区管辖。将郊区四丰乡的南岗村整建制划归前进区管辖。调整后,东风区与前进区行政区域界线为:北起松花江南岸,沿杏林路向南至安庆街至同三公路止。将永红区的建设街道办事处、长安街道办事处、友谊街道办事处的西站、北铁西、南铁西三个社区和郊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的江南社区、万发社区、长青乡的长青村,四丰街道办事处的和平社区、四丰乡的新丰村划归向阳区管辖。调整后,永红区与向阳区的行政区域界线为:北起松花江南岸,沿红旗街向南至光复路,沿路向西至万新街,沿街向南至同三公路止。调整后,东风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前进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向阳区辖6个街道办事处;永红区辖3个街道办事处;郊区辖4个街道办事处,12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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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2006年9月2日 行政区划_十环网(www.10huan.com)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