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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今天发生的历史事件

中央制定“右派”分子的划分标准

  1957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划分右派分子标准的通知》。

    《通知》规定的标准是:1反对社会主义制度。2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反对民主集中制。3反对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4以反对社会主义和反对共产党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团结。5组织和积极参加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的小集团;蓄谋推翻某一部门或者某一基层单位的共产党的领导;煽动反对共产党、反对人民政府的骚乱。6为犯有上述罪行的右派分子出主意,拉关系,通情报,向他们报告革命组织的机密。

    《通知》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划为极右分子:1右派活动中的野心家、为首分子、主谋分子和骨干分子。2提出反党反社 会主义的纲领性意见,并积极鼓吹这种意见的分子。3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特别恶劣 、特别坚决的分子。4在历史上一贯反共反人民,在这次右派进攻中又积极进行反动活动的分子。中央还规定了审查批准的权限和不应划为右派分子的6种情形。通知还指出,划分右派分子要有适当的手续。